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刑法对贪污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刑法对贪污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二、贪污共同犯罪认定应遵循的规则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参照1997年11月4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于共同盗窃的解释,认定共同贪污犯罪中 共犯所负责的犯罪总额可遵循以下三条规则:第一,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对集团预谋以及组织所得的全部贪污的总额负责。第二,贪污罪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应对其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贪污的总额负责。第三,贪污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从犯应对其参与的共同贪污的数额负责,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就数额认定而言,共同贪污犯罪与共同盗窃犯罪不应有实质性的区别。按照规定贪污罪所贪污的必须是公共财物。刑法对公共财产的范围作了规定。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另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公安机关刑事传唤后释放有没事
      公安机关刑事传唤后释放有没事?刑事传唤后释放有没有事是不确定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公安机关在受案后,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因案情不明,没有采取强制措施,24小时内放人了,但并不代表没事,因为案件还没有终结,还在侦查中。如有新证据,证明有犯罪,还可以再刑拘和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在刑诉法法律援助是怎么规定的?
      在刑诉法法律援助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在判定刑事案件的时候都会很谨慎的处理,而案件的当事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这个时候都会选择请律师来为自己进行维权,但是对于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来说这个时候是可以选择法律援助的。但是在刑诉法法律援助是怎么规定的呢?这就和我们来看一下吧。 一、在刑诉法...


·如何完善我国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如何完善我国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在诉讼过程中,有些人为了胜诉,伪造证据,使之成为非法言词证据,非法言词证据违反了司法的公正性,也会影响到法官或者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现象,因此完善我国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势在必得,接下来的我们为您整理介绍。 一、完善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


·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犯罪嫌疑人要是构成危险驾驶罪就会受到刑法的处罚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危险驾驶罪是如何处罚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介绍了危险驾驶罪的处罚规定,供您阅读。 一、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规定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


·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吗
      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吗被判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符合缓刑法定条件的,是可以缓刑的。缓刑,全称为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


·刑法中的伪证罪司法解释
      伪证罪是一种比较专业的名词,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比较陌生的。特别是对于一些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来说就更不了解了,那么到底伪证罪是什么意思呢?在刑法中的伪证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详细的来为您解释解释: 一、刑法中的伪证罪司法解释 我国尚未出台关于伪证罪的司法解释,对伪证罪...


·湖北省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省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挪用资金罪依据刑法,需要根据以下条文进行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应予立案的标准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如果让有人的银行账户有一笔巨额财产而且是来源不明的话,就会很容易引起他人的怀疑,当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会被立案从而会使一些执法机构介入调查。那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应予立案的标准是多少?一起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 巨额财产来...


·拐骗儿童罪上诉状的刑罚适用规定是什么
      拐骗儿童罪上诉状的刑罚适用规定是什么1、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情节严重的主犯,累犯,偷盗婴幼儿、强抢儿童情节严重,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情节严重,拐卖妇女、儿童多人多次、造成伤亡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从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判处死刑。拐卖妇女、儿童...


·假释考验期后漏罪怎么处理?
      一、假释考验期后漏罪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的,则不再撤销假释,只能对该罪在考虑追诉时效的前提下进行单独处理。 1、假释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判 关于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在假释考...


·诈骗罪是刑法多少条,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内容,实际上,通过非法占有为目的,并用了不合理的手段,骗取巨额财产,都将会构成诈骗罪,受到一定的刑事处罚。下面我们就简要讲述一下有关诈骗罪是刑法多少条以及它的构成要件等相关内容,帮助您做一个了解。 一、诈骗罪是刑法多少条 我国《刑法》第26...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