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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条截止日期起算诉讼时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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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条截止日期起算诉讼时效吗?
  
  一、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条截止日期起算诉讼时效吗?
  
  与还款诉讼时效有关的法律规定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如何延长到期债务的诉讼时效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
  
  记住对账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对账的过程(邮件来往等)。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
  
  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5、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
  
  找第三方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证据并非直接证据,故建议和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6、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
  
  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7、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
  
  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8、提起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9、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未经对方允许的偷录证据,亦可作为有效证据。
  
  10、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
  
  对于借款的时候,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形,诉讼时效自债务关系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也可以从出借人主动通讨债之日,或者是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还款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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