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前三个月严管可以改普管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需要经批准。严管转普管是由矫正小组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没有具体的时间,一般和缓刑人员无关。办理应当经矫正小组集体研究,并报司法所负责人批准。社区矫正期间管理定性一般有两种判定方式:一是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执行机构所使用的评估系统,会根据不同人员不同情况进行定性。二是执行机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理方式。《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签了认罪认罚结具书会判刑吗
      签了认罪认罚结具书会判刑吗 一、签了认罪认罚结具书会判刑吗 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首先能够从当事人的这种做法表现出对此之前作出的一些行为已经有了悔改之意了,还有就是虽然不能很大程度的影响量刑结果,但任何从轻处罚的机会犯罪嫌疑人和家属都不应该放过的,将来在服刑期间,也是考虑到当事人...


·诈骗罪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有什么联系?
      诈骗罪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有什么联系? 一、诈骗罪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有什么联系? 诈骗罪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相同点是都是的他人的财产受到了损失,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给老百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政府部门是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的主要责任部门。政府工作人员如果在查处制售伪劣商...


·刑法哪些罪名属于告诉才处理
      刑法哪些罪名属于告诉才处理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不适用告诉才处理。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如用暴力强迫他人嫁娶离婚。犯此罪致人死亡的不适用告诉才处理。3.虐待...


·信用卡诈骗金额多大构成犯罪?
      信用卡消费是现在很多年轻人的主要消费方式,对于持卡人而言,消费后就应该在还款日前及时还款。否则恶意透支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经银行再三催收无效的,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当事人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那么信用卡诈骗金额多大构成犯罪?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信用卡诈骗...


·绑架并杀害人质罪数怎么认定?
       一、绑架并杀害人质罪数怎么认定? 绑架并杀害人质的,仍按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死刑,没有商量余地。《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诈骗罪立案后能撤销嘛
      诈骗罪立案后能撤销嘛 对于诈骗相信现在没有人是不知道的,因为现在社会中有太多因为诈骗所以发的犯罪,诈骗罪就是,使用不合理的包括欺瞒、引诱他人将自身的东西转移给犯罪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针对诈骗罪的获型时间和成立前提是制定了一些特殊规定的。要是诈骗罪已经立案后能够撤销么? 一、诈...


·犯罪人员挪用资金罪能不能缓刑
      犯罪人员挪用资金罪能不能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几年?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几年?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初犯偶犯是酌定量刑情节吗?
      初犯偶犯是酌定量刑情节吗初犯、偶犯并不必然是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酌定情节是根据刑事政策和审判实践经验,在量刑时可予酌情考虑的因素。尽管酌定情节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但是从审判实践特别是从倍受赞誉的江苏省高级法院在全国率先正式出台《量刑指导规则》来看,酌定的量刑情节一般包括犯罪对象、犯罪...


·猥亵儿童罪能判几年?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猥亵儿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照上述规定,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在“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时才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


·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在我国,为了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维护大自然的环境,对于林木是禁止任何人进行滥伐行为的。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滥伐林木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不对滥伐林木的行为进行约束,会严重导致自然界生态平衡的恶性循环。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