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产权房原房主可以收回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可以。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小产权的房子是集体产权,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如果原房主想要把房屋收回是可以的。但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离婚时公租房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一、离婚时公租房财产分配是怎样的?离婚时公租房财产是不能分配的,只能判决由谁居住,享有居住使用权。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二、公租房政策特征公...


·新农村建设,拆掉老房统一建设村居,补偿怎么给才合理?
      一、新农村建设,拆掉老房统一建设村居,补偿怎么给才合理?  目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拆除农村的老房子主要有以下几类情况:  1、新农村建设占地,需要拆除老房;  2、农村无人居住的空闲老房;  3、即将倒塌的危旧老房;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是目的是为了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然而农村无人居...


·房产买卖中事情是非常的多的
      房产买卖中事情是非常的多的,所以其中所发生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对于我们生活中一些不公平的事情,我们有些时候只有选择进行诉讼的方法,当然对于诉讼一般都是有诉讼时效的。法院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来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欺诈、...


·一、贷款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贷款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贷款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一)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


·二次抵押的房子法院能执行吗
      可以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


·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无偿赠予具体是什么
      一,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无偿赠予具体是什么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


·购买商品房怎么走流程
      购买商品房怎么走流程 一、购买商品房怎么走流程 (一)确认项目手续。 购买预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购买现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现房销售备案范围内。可登陆市房管...


·哪些情况下业主可拒绝收房
      近年来,房屋在交付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案例层出不穷,作为消费者,应该了解拒绝收房的条件,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那么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业主可拒绝收房呢?这对业主来讲是很重要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介绍吧。 一、哪些情况下业主可拒绝收房 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第2款规定“...


·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家购买好房子以后,房子在日常的使用过程当中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购买好房子以后,房子在日常的使用过程当中及实用性和其他问题会逐渐暴露出来。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一些大的房屋质量的问题的话,就需要当事人引起注意了,毕竟您购买一套房子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的是,个人房屋质量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个人房屋质量鉴定的...


·新婚姻法中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离婚诉讼中关于房产的分割问题更是显得尤为重要,当初的婚姻生活在经济利益面前也变得微不足道,在如今我国的大环境下,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是我们非常关心的问题,因此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夫妻离婚...


·二手房购房须知有哪些
      二手房一般是指不是新开发的楼盘,已经买卖或者居住过,在房产局有过备案登记的房屋。在房价日益增长的现在社会,二手房已经成为许多购房者的选择,那么,二手房的购买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今天就来给您讲一下二手房购房须知。 一、二手房买卖途径 二手房的买卖途径很多,有实体店与网络两种。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