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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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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量刑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严重不负责任致使个人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法人或者单位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3、严格不负责,一年内对3起案件执行失职的;
  
  4、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执行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6、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量刑规则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虽然是过失犯罪,工作人员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也影响到了司法机关的形象,所以,构成此罪的情况下,有可能最多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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