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合同无效要赔偿违约金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约定了合同无效要赔偿违约金的,要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要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丈夫去世前妻要继承房产可以吗?
      丈夫去世前妻要继承房产可以吗?丈夫去世前妻要继承房产原则上是不可以的,除非有遗嘱,且明确规定了前妻有房屋的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商品房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商品房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35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


·现如今房价是越来越贵
      现如今房价是越来越贵,能拥有自己的房屋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情,要是自己的房屋发生了房产纠纷,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一般呢我们会有两个办法,一.我们可以通过协调来解决、二、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需要通过诉讼法律手段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房产纠纷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希望...


·买房公摊面积包括哪些?
      买房公摊面积包括哪些? 1、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拥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


·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


·怎样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怎样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一、如何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为保护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购房人在签订预售合同前,应当首先...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 有哪些情形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 有哪些情形 (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它是由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


·老房子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


·按揭购房流程是什么,包括哪些环节?
      对于年轻人来说,买房算是一件人生大事了。现在买房分为全款买房和按揭买房两种方式,年轻人经济实力有限,基本会选择按揭购房。那么按揭购房流程是什么?办理按揭贷款需要什么资料?针对这些您关心的问题,我们在下文进行了阐述。 一、按揭购房流程 1、着手准备买房 买房首先要根据资金实力、...


·一、房租合同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房租合同诉讼期限是多久?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纠纷。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


·门市房的租赁现如今在租赁市场当中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了,
      门市房的租赁现如今在租赁市场当中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了,不过因为租赁门市房而产生的租房纠纷实际上也不在少数。因此在租赁门市房之前就必须要了解相关流程,最后双方签订再门市房的租赁合同。所以对于承租人和房东来说,租门市房流程也是非常重要的,最起码双方不应该稀里糊涂的就签订租房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