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社会组织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确定集体协商代表,进行集体协商,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审议通过,首席代表签字,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向全体人员公布。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买卖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怎么计算?
      买卖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怎么计算?“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主张违约金条款继续有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而《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法律依据: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


·越权签订的合同有什么效力?
      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超越权限签订合同的现象。那么,越权签订的合同有什么效力呢?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由特殊原因造成的,所以对于此类合同的效力一定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去分析,但总体来说它属于效果待定合同。那除此之外,效力待定合同还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讲述。 一、越权签订...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管辖法院怎么找?
      合同无效纠纷的管辖法院的确定虽然只是对合同效力的确认,但也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


·合同违约了该怎么追究?
      合同违约了该怎么追究?合同违约了的追究方式是要求对方进行违约责任的承担,比如说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


·只有合同复印件可以起诉吗
      对于合同、协议来说,原件的法律效力肯定是要比复印件、传真件的效力高一些的。但有些时候由于当事人保管不善,将合同原件弄丢了,这个时候只有复印件。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只有合同复印件可以起诉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只有合同复印件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的;无法核对原件的复印件...


·购销合同财务核算流程是怎样的?
      购销合同财务核算流程是怎样的? 一、 购销合同财务核算流程 1、 供应管理部确定采购价格 2、销售部制定销售合同 3、财务部对比采购基准价格核算利润是否符合利润要求 4、如果符合利润要求就进行审批,然后执行,采购销售合同。 二、财务会计核算七个步骤 1、设置账户 设置...


·合同违约赔偿后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赔偿后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合同违约赔偿后合同效力要根据合同性质分析,对于迟延履行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仍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后,不需要再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


·一、买卖不破租赁三方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三方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


·承包合同诉讼主体是什么?
      承包合同诉讼主体是什么?承包合同的主体就是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即...


·前期物业合同业主毁约怎么赔偿
      前期物业合同业主毁约怎么赔偿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