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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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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一、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我国没有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与之相关的罪名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之一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跟渎职相关的罪名有很多,像是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枉法裁判罪等不同罪名,如果是工作人员在办理破坏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罪的时候,有渎职行为,怎么判刑也要根据渎职表现,先确定了罪名,才能确定量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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