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中的对贵重金属禁止出口的制度。其对象是黄金、白银或者国家禁止出口的其他贵重金属。其他贵重金属,在这里是指除黄金、白银之外的诸如铂、铱、锇、钌、铑、钛、钯等为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贵重金属,是指具有高价值性或稀有性的金属,一般的非贵重金属或虽为贵重金属但尚未为国家禁止出口的,则不能构成本罪对象。对非贵重金属进行走私的,亦不能以本罪论处。应当指出,贵重金属,不仅指其自然本身,而且还包括含有贵重金属成份的各种制品、工艺品等。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黄金、白银或其他贵重金属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出国(边)境的行为。其行为方式与走私武器、弹药罪的走私行为基本一致,具体可参见有关介绍。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国家禁止出口的黄金、白银或其他贵重金属仍然决意携带、运输、邮寄其出境。其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属于黄金、白银或其他资重金履,而且还要求其认识这种贵重金属为国家所禁止出口。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确实不知道为贵重金属或虽知道为贵重金属但不知道其是属于国家禁止出门而运出国(边)境,以及明知为境外的黄金、白银等贵重金属而运进国(边)境的、就不能以本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可以他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定罪。涉及到犯罪分子走私贵重金属的行为,是需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的,特别是对于不同的违法事实,或者涉案情节轻重所造成的最终量刑情况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持有假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持有假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持有假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非法经营罪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买卖活动是社会基本的活动,在买卖活动中,如果掌握不好买卖的方面就会涉及到非法经营罪。那么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呢?非法经营罪范围包括哪些方面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 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


·侵犯知识产权罪数额是多少
      侵犯知识产权罪数额是多少?我们知道,由于知识的专利权,知识产权又很容易被侵犯,因而我国针对这一现象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侵犯知识产权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你知道在定罪量刑过程中,一方侵犯了另一方的知识产权要如何进行赔偿,侵犯知识产权罪数额是多少吗?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侵犯知识...


·什么叫抢劫罪 ,立案标准是什么?
      说起抢劫犯罪,相信您都知道这是一种很严重的犯罪,法律规定对行为人的处罚最高可以达到死刑。那么您知道从法律角度讲什么叫抢劫罪吗?而抢劫罪的立案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抢劫罪 抢劫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


·一级轻伤犯罪人坐牢了还用金钱赔偿吗
      打人致人轻伤一级坐牢还得赔钱,因为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于受害人的民事损失,犯罪嫌疑人需要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从宽处罚。但如果拒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强制执行被告人的财产和收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


·购买假发票要负刑事责任吗?
      购买假发票要负刑事责任吗?购买假发票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在某些状况之下购买假的发票的话,他的目的就是为了逃税,所以从事的这样的一种偷了税费的方式来对税收不进行申报,那么将会构成刑法当中的逃税,当然也必须要达到逃税罪立案的标准。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


·刑事诉讼法传讯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人们日期生活中一定会发生许多纠纷问题,当自己无法处理的时候,只有寻求人民法院的援助,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也非常重视这些问题,也不乏会有一些不法分子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导致犯罪,当然这些也需要通过人民法院来处决,那么刑事诉讼法传讯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带您...


·开庭后犯人不认罪应当怎么办
      随着社会发展的多元化,每天有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发生,这就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同时并通过法院程序进行处罚。但是还有少部分犯罪嫌疑人会拒不认罪的,那么,应当怎么办呢?对于法院来说,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都不影响案情的处理,若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便自然不会进行处罚。一、开...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如何判刑?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23...


·醉驾致人死亡判刑多久
      醉驾致人死亡判刑多久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是说死亡一人负同等或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施细则 我国目前没有关于《刑法实施细则》的法条,只有发布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下面是具体内容: 《刑法修正案(十一)》 一、将刑法第十七条 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