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之一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本罪的主体要件是什么?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非法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利用假发票偷逃税款的单位和个人。部分企业经营者为了获取高利润,通过偷逃税款来降低成本,于是就通过从地下市场购买假发票来虚列企业开支的方式来降低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纳税数额。如果购买假发票的数额较大,又没有构成逃税罪(偷逃税款的数额未达到应缴税款的10 %),就构成了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二是利用假发票列支非法支出的单位和个人。一些企事业在日常活动中存在着商业贿赂等无法取得发票的非法支出,就通过购买假发票的方式在会计核算中列支这些非法支出,实现账目平衡。三是利用假发票来挪用、侵占单位资金的业务人员。一些业务人员通过购买假发票,向单位虚报支出,骗取、侵占单位资金。四是利用假发票来套取财政资金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一些单位通过购买假发票入账等方式违规建立小金库,套取财政资金,进行发放职工补贴等违法活动。对于犯罪分子持有伪造的发票的行为,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不同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办理,特别是涉及到不同的情节,所认定的刑事责任是不同的,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数量较大和数量巨大两种不同的情况来进行量刑处理。
  
  
  


·被终身监禁的人可以被减刑吗?
      一、被终身监禁的人可以被减刑吗? 被终身监禁的人是不可以被减刑的,终身监禁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惩罚,在某种程度上比死刑还有可怕,被判终身监禁的人,需要在监狱中度过自己的一生,是没有减刑和假释的,终身监禁的人的生活状态和其他的人也是大相径庭的。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


·北京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北京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犯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


·刑法中的犯罪中止是如何定义?
      .一、刑法中的犯罪中止是如何定义?我国现行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这是一条精练概括性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犯罪中止往往和犯罪既遂、未遂等停止形态有复合之处,单根据法条的规定是难以准...


·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哪些?
      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哪些?一、什么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涉及不特定群体、被害者人数众多的金融证券类、传销类、欺诈类经济犯罪。二、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哪些?1、从当事人角度,可以将涉众型犯罪分为:犯罪行为人涉...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有哪些?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实际生活中,扰乱公共秩序罪不止一种,那么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有哪些 扰乱公共...


·故意伤害罪谅解书作用是什么
      在故意伤害犯罪当中,犯罪分子及其家人都希望被害人与其家属能够出具一份谅解书,那么您知道此时的刑事谅解书有什么作用吗?针对故意伤害犯罪,我国又是如何量刑处罚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谅解书作用是什么 刑事谅解书的作用,有利于你争取减刑的机会,刑事谅解书属于是法律中...


·信用卡诈骗罪能判缓刑吗,有什么条件?
      一、信用卡诈骗罪能判缓刑吗,有什么条件?信用卡诈骗罪能判缓刑,条件是骗罪金额在十万以内,如果量刑是三年以下的,是有机会宣告缓刑的。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


·二审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是什么
      二审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是什么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


·涉嫌盗窃属于刑事诉讼法提请批准逮捕是否通过?
      由于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自控力弱的人都会涉嫌盗窃的行为,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一旦认定为故意盗窃都是属于一种严重的情况,只要到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都会受到法律的追诉,那么涉嫌盗窃属于刑事诉讼法提请批准逮捕是否通过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涉嫌盗窃属于刑事诉讼法提请...


·什么是量刑酌定情节 量刑情节分为哪几类
      什么是量刑酌定情节 量刑情节分为哪几类 一、什么是量刑酌定情节 量刑酌定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在量刑时酌情适用的情节。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时空及...


·减刑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满足了条件的话,那此时就是可以获得减刑机会的。虽然每次减刑原则上不能超过1年,但确实可以对罪犯进行多次减刑的。而减刑除了有条件限制外,同时也有流程规定。究竟减刑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减刑要满足哪些条件 1、减刑的对象是正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