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更抚养权需要双方人在场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协议变更抚养权需要双方人在场,去法院变更抚养权不一定必须双方都到场,可以由代理人办理。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国家赔偿会处理办案人员吗
      国家赔偿会处理办案人员吗?国家赔偿案件中会追究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


·离婚妈妈怎么要孩子抚养权
      离婚妈妈怎么要孩子抚养权?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争取。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


·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什么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


·男女申请结婚具备什么条件
      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要建立新的家庭,开始美好的崭新的生活,其中一点非常重要,就是要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是为了取得法律对这段婚姻关系的认可,使得男女双方成为真正意义上合法的夫妻。但是办理结婚登记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男女结婚具备什么条件呢?接下来,我们为你...


·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一、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婚姻关系、婚姻状态、财产分割意见、子女抚养权侵害意见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审判辩论应该是争论围绕这三个重点,并表达自己的观点,争论了每个参数声明的重点,要简明扼要,有理有据,不能啰嗦,否则法官可听糊涂了。...


·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现如今,许多人的婚姻状况一直存在着各种问题,情况严重的话,可能就会离婚,分家,闹出种种矛盾等。到了婚姻走投无路,离婚的地步的时候,在有两个小孩的情况下,大多数人比较关心的话题就是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下面,我们就带你走进去了解一下,让我们深刻的去认识。 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抚...


·去法院起诉离婚一定要请律师吗
      我们发现现在很多人到法院打离婚官司的,基本都会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自然委托律师有委托律师的好处,但我们提醒最好事先与律师协商约定收费问题。另外,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去法院起诉离婚一定要请律师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


·法律规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我国的《民法典》中对男女结婚登记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对于将要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而言,最好先审查一下自身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为好。那到底法律规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呢?而一般禁止结婚的条件又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法律规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法定条...


·新婚姻法的婚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的婚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是什么? 婚前协议要明确双方自愿达成,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经双方签字确认即可。 ?夫妻可以约定...


·监护人想必大家都有了解
      监护人想必您都有了解,我们您对于监护人的了解一般都会停留在未成年人还有生活没有自理能力的人身上面。其实在工作当中对工作的进程也是有监护人的存在的,这种监护人就是专职监护人,是为了负责安全的。那么专职监护人的安全职责是什么? 专职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离婚了小孩抚养费给多少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建立在双方之间存在血亲关系的基础上,这样的义务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免除的,不过要是父母一方真的经济困难,甚至自己本身都难以糊口的话,此时可以考虑适当的减免抚养费。那一般父母离婚了小孩抚养费给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了小孩抚养费给多少 根据我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