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既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也希望发生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未获解救的结果。如只是认识到自己行为可能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这种结果的,不构成本罪,导致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罪论处。二、区分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1、侵犯的客体不同。尽管二者都可能同为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然而前罪还侵犯国家机关的声誉。2、客观方面不同。妨害公务罪只能是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的解救公务,而本罪阻碍的方法多种多样,但都只能是利用职务阻碍,且被阻碍的解救活动。被妨害的公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执行的解救公务;而本罪既可以是阻碍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又可以是其他公民的非公务的解救活动。3、主观方面不同。妨害公务罪行为人主观上只须明知阻碍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即可,不须明知何种公务、何类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而本罪行为人主观上是明知自己阻碍的是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4、主体的区别。妨害公务罪是一般主体,而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中 ,对于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最新处罚情况,是基于刑法中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离婚诉讼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就离婚向法院起诉,当事人需要书写离婚起诉状,然后在其中写清楚自己的诉讼请求,因为日后法官对案件作出判决都是在诉讼请求的范围内进行的。那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一方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


·因一方重婚离婚财产怎样判
      因一方重婚离婚财产怎样判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一般还是应当夫妻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也可以一方多分财产,而相应的另一方自然也就少分一些。若是不能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财产的情况,同时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判决。另外要注...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变更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变更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


·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


·现在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多少抚养费?
      一、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


·一、什么样的情况可以构成重婚罪?
      一、什么样的情况可以构成重婚罪?明明有配偶,但是却和他生登记结婚,或者和他是以夫妻的名义上,其他人员都以为是夫妻的情况可以构成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怎么办
      现如今离婚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夫妻由于种种原因走到了婚姻的边缘,有一些离婚案件是一方同意的,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该怎么办?法院会判决离婚吗?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关注的,我们为您来解答。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


·婚姻关系的终止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关系的终止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婚姻关系的终止和解除的情形有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情况)而终止,也可以因当事人离婚而终止。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一是协议离婚。即婚姻因夫妻双方同意离婚而解除,这是一种“和平”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倍受人们的欢迎。协议离婚...


·一方有婚外情能不能判决离婚
      一方有婚外情能不能判决离婚 一、一方有婚外情能不能判决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又调解无效,便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虽经调解无效,仍不准予离婚。所以一方...


·夫妻离婚后女方还能争孩子的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后女方还能争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夫妻离婚后女方还能争孩子的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后女方还能争孩子的抚养权的。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


·告重婚罪什么部门处理
      告重婚罪什么部门处理 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