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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单位走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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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是指,单位违反有关海关的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情况。《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缓刑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吗?
      缓刑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吗?缓刑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撤销缓刑,依法判决。《刑法》第...


·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多少?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多少?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1万元,部分地方立案标准是5000元,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


·唯一监护人犯罪判刑了怎么办?
      唯一监护人犯罪判刑了怎么办?需要明确一点,从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角度出发,儿童的唯一监护人犯罪,事实上是无法送监执行的。无法送监可能会按以下方式加以处理:1、执行机关拒绝签收,导致罪犯事实上无法送监,长期滞留于社会上,形成执行困难,需要在政法委主持下,由检察机关牵头予以定期清理;2、...


·广东省贩毒3次怎么量刑?
      广东省贩毒3次怎么量刑?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东兴市人民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


·一般刑事赔偿优于抵押权吗 一、一般刑事赔偿优于抵押权吗?
      一般刑事赔偿优于抵押权吗 一、一般刑事赔偿优于抵押权吗? 二者并没有谁优先于谁的可比性。这是两个不同领域的概念,无法进行优先比较。 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


·公安机关逮捕前需要讯问犯罪嫌疑人吗
      一、公安机关逮捕前需要讯问犯罪嫌疑人吗?公安机关逮捕前不需要讯问犯罪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3、侦查活动...


·刑诉法控告人一般是哪些人?
      刑事诉讼过程会涉及到很多当事人,包括控告人、被害人、公诉人等。而控告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犯罪活动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检察院立案的材料来源。法律是保护公民的控告权的。那么刑诉法控告人一般是哪些人?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刑诉法控告人一般是哪些人?刑事诉讼控告人...


·假药罪什么时候可以开庭审理?
      假药罪什么时候可以开庭审理?需要等司法机关查明情况,一般3到4个月后就可以开庭。公安要向检察报批,检察院批捕后,再向法院提起公诉,是不是构成犯罪,最后由法院判决。在这整个程序中,都要以证据说话。无罪会释放,情节轻微也可能不判刑,有罪可以判刑。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轻微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必须指出,轻微伤不属于刑法要处罚的范围,所以这一问题是存在错误并且没有意义的。因为这一概念是惩罚犯罪分子才会用得上的名词,而仅仅是轻微伤的话,可能走的只是人身损害赔偿一事而已。当然,如果是比较严重的,例如是像以前那种江湖决斗,两人约好时间地点开干的,那很有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 ...


·诈骗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自古以来就存在,在近年来出现了有组织、有计划的诈骗行为,此种现象在法律上被称为是诈骗罪共同犯罪,但是这两种罪名并非一定会一起出现,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先从诈骗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犯罪行为。 一、诈骗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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