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制猥亵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强制猥亵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强制猥亵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与强奸罪的界限广义上的猥亵行为包括奸强行为,由于刑法对强奸行为规定了单独的罪名,强制猥亵罪中的实行行为必须是指交以外的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具体而言,两罪的区别如下:(1)犯罪客体不同虽然两罪侵犯的都是性自由权,但强奸罪侵害的是妇女拒绝交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害的是交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2)犯罪对象不同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包括十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男性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对象,这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有关。对于奸淫男性的行为,只能定强制猥亵罪。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为十四周岁以上的人,猥亵不满十四周岁儿童的,定猥亵 儿童罪。可见,强制猥亵罪不限性别,男性和女性均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3)客观方面不同强奸罪在客观方 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使妇女陷于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状态,对妇女实施奸淫。强奸罪既遂是行为人完成交行为,而强制猥亵罪是指性以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此外,强制猥亵罪的强制程度较强奸罪要低不要求被害人达到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状态,现实中趁人不备,突然袭击的强摸女性胸部的行为也属于强制的方式。(4)主观方面不同强奸罪是具有和被害妇女发生交的故意。强制猥亵罪是性以外侵害性自由的故意。即强奸罪有奸妇女的目的,而强制猥亵罪不具有奸淫的目的。强制猥亵的犯罪事实,一般是犯罪分子通过暴力或者其它的强制的行为,来对他人实际猥亵的犯罪行为,相关情况显然是属于严重侵犯了他人的权益的行为,具体情况可以由法院进行合法的界定后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
  
  
  


·新刑法对偷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新刑法对偷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新刑法对偷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滥用职权罪犯罪怎么处罚
      滥用职权罪犯罪怎么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具有侦讯、检察、审判和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为贪图钱财、袒护亲友、泄愤报复或者其他私情私利,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即...


·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 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对65周岁犯罪嫌疑人一样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符合条件的一样应当坐牢。只有达到75周岁以上老年人才应当从轻处罚,并且不适用于死刑。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第五款,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


·刑事辩护词诈骗罪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辩护词诈骗罪的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1解释》”)于2011年4月8日起施行。《2011解释》规定了酌情从严惩处情节,刑辩律师要对这些从严情节的作用有所认识,并研究其中每一个情节的具体辩护思路...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就是到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的人那边去进行节育手术,这种行为严重危害到了我国的计划生育的问题。还有呢就是你去那种地方做手术会很不卫生的,严重的话会影响到自己身体的危害。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法条及司法解释的内容吧。 一、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1、...


·刑诉法解释156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指导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文件,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理解上面的问题。为此,最高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刑诉法中一些适用问题做出了明确解释。对应附带民事诉讼,也有专门的条款。那么,刑诉法解释156条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普及下有关法律知识。一、刑诉法解释156...


·那些人可以提起刑事申诉
      那些人可以提起刑事申诉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我们认为,刑事申诉应是属于法律赋予的诉讼法律性质行为的范畴,所以申诉权人的范围,应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为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案...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期限是多久?
      对于大部分的刑事案件来讲,其实都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的,之后侦查结束就会移送给人民检察院审查,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检察院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当然,对于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期限也是有要求的,这样才能尽快的对刑事案件作出处理,那究竟我国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


·法律规定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
      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那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换一种说法,就是哪些行为会构成商业受贿罪?下文中我们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


·项目审批玩忽职守构成犯罪怎么判刑
      项目审批玩忽职守构成犯罪怎么判刑 一、项目审批玩忽职守构成犯罪怎么判刑? 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为人涉嫌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究: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决定对罪犯终身监禁是到死么
      决定对罪犯终身监禁是到死么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终身监禁特点: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