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通谋离婚能不能上诉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可以。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166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补偿金怎么给,一般给多少?
      在实践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实际上,离婚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解除夫妻关系的程序,一般不涉及赔偿。除非一方触犯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那么,离婚补偿金该怎么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补偿金怎么给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


·结婚还用拿离婚证吗
      用,如果是再婚的,需要带离婚证。二婚者需要携带离婚证明表明自己的单身状态。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提供离婚证,通过法院判决的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前一段婚姻中配偶死亡自动脱离婚姻关系的需要提供前配偶的死亡证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离婚立案多长时间开庭?
      离婚立案多长时间开庭首先,起诉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然后,业务庭法官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根据自己的开庭安排来排开庭时间。但是审理期限是受到3-6个月的法律限制的。总的来说,法院立案后,需要分案、排期,再有举证期限,开庭。正常情况...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引发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因素中,一方出轨可以说是占了较大比重。在离婚案件中,出轨的一方是过错方,这会影响到财产的分割。在民间的一些概念中,出轨的一方是离婚的罪魁祸首,应该净身出户。那么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我们就这个热点问题和您简单谈一谈。 一、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


·一、母亲改嫁大伯抚养侄女的标准是什么?
      一、母亲改嫁大伯抚养侄女的标准是什么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


·感情破裂离婚财产怎么分?
       生活中,很多夫妻由于感情破裂而导致离婚的不在少数。虽然离婚不是每个人愿意见到的,但也许是对双方最好的处理方式。既然选择离婚,除非对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那么就肯定会涉及到财产的分配。我国法律对于离婚财产分配有明确的规定,下面将为您介绍,感情破裂离婚财产怎么分? 感情破裂离婚财...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夫妻离婚后子女一般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夫妻之间的财产与子女没有关系,而子女的财产自然也不能因为夫妻离婚而被分割。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家庭财产的分割是可以那样分的,你们夫妻二人可以随意处分你们的财产,只要...


·起诉追加抚养费被驳回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孩子的抚养权是在离婚中首要的问题,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能解决是不能判决离婚的。离婚后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不是完全没有抚养责任的,也要定期的支付抚养费,由此也牵扯出了一系列问题。接下来,我们来给您讲解一下起诉追加抚养费被驳回的问题。 一、起诉追加抚养费被驳回的法律依...


·婚内财产公证费用的标准
      财产公证分为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公证,两者在内容和法律后果上没有区别,且均是对双方的财产归属进行认证。我们在下文中将对“婚内财产公证费用的标准”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内财产公证费用的标准 办理事项:公证收费 公证费是公证机构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按照标准向当...


·如果双方都精神病离婚孩子归谁?
      如果双方都精神病离婚孩子归谁? 一、如果双方都精神病离婚孩子归谁? 如果双方都患精神病离婚孩子谁夫妻任意一方的父母抚养,具体此时孩子归谁抚养由《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之中有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