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资8000扣多少税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资8000扣多少税
  
  工资8000扣多少税
  
  8000元工资要扣90元的税。
  
  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收入8000元减去5000元正好位于3%的档,则个税缴纳额=(8000-5000)×3%-0=90元。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工伤赔偿程序怎么走?
      工伤赔偿程序怎么走? 工伤申报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最后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赔偿流程如下: 1、工伤报告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


·辞退员工三倍工资赔偿吗?
      辞退员工三倍工资赔偿吗?不是按照三倍赔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一、劳动合同薪资与口头说的不一致怎么处理?
      一、劳动合同薪资与口头说的不一致怎么处理?1、如果工资在合同和口头不一样,用人单位往往利用优势地位,欺压劳动者。但是你已经签署了该份协议,对你而言想要推翻这个协议十分困难,毕竟口头协商比其书面的,其证明力要弱太多了。2、阴阳工资合同在一些民营企业大量存在,有的是为了合理避税,有的...


·一、大学生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大学生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赋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任意解除权,但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


·中石油工伤后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中石油工伤后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


·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哪些要求?
      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要求: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3、劳...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应如何取证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应如何取证在建筑工程中,质量问题是让人很头疼的问题,也是您最不愿意遇到的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重视。如果因为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的话,我们虽然都不希望出现这样的事情,但是一旦不小心遇到了,我们也不能只顾着着急,我们也应该清楚它的处理办法。接下来,将和您...


·对于第三胎员工辞退可以吗?
      对于第三胎员工辞退可以吗?孕妇第三胎公司不能辞退,因为法律当中明文的规定呢,对于孕妇来说是不能够进行随意的辞退的,否则已经触犯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当中的一个规定,当然如果怀孕期间的话,还是需要正常的发放一定的工资的待遇,并且有产假方面的要求。1、公司若解除你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你...


·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款按支
      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


·一、辞职之后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辞职之后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之后,马上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


·工地死亡私了一般赔偿多少?
      工地死亡私了一般赔偿多少?私了的话是双方协商,赔偿数额死亡者家属没有异议就行。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