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结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由双方协商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支付其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离婚如何保护未成年子女?
      一、孩子归谁抚养?
      1、2周岁以下的孩子
      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


·对于重婚罪会怎么判决?
      一、对于重婚罪会怎么判决? 法院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犯重婚罪的进行判决。重婚的情形有: (1)有配偶的人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登记结婚,但事实...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因为准备的不够充分,不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因而法官最终没有准许夫妻离婚。而这样的情况下,一般在6个月之后原告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那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证据有哪些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离婚协议书有什么陷阱?
      离婚协议书有什么陷阱? 一、离婚协议书有什么陷阱? 1、警惕对方利用你离婚心切的心理 你的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条款中写的是双方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财产已经分割完毕,然而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当你办妥了离婚手续,找对方分割财产时,会发现对方在装傻,不是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财产已经分割...


·离婚走法律程序多少钱?
      离婚走法律程序多少钱 一、离婚走法律程序多少钱 1、法院的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 2、起诉离婚律师费。北京律师收费相对...


·分居达多长时间才算离婚
      分居也就是感情出现裂痕的夫妻分开居住,彼此不再相互履行夫妻义务。现实生活中,很多感情不和的夫妻如果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就会先分居一段时间。那么,夫妻分居达多长时间才算离婚呢?在以分居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该怎么证明夫妻分居的事实?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


·一、婚外情和重婚罪区别是什么?
      一、婚外情和重婚罪区别是什么 (1)重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婚外情却不需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2)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婚外情,不一定构成重婚。 (3)行为人提供虚假的婚姻证明,骗取结婚证,这时非法的婚姻关系即告成立。法律重婚行为可能引起不法婚姻关...


·关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一方出轨对于婚姻来说是一种致命的打击,一方发现另一方出轨,多数情况下会选择离婚。离婚就会涉及到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也涉及到夫妻一方出轨情况下财产的分配问题。那关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如何认定婚姻中的过错方? 1、 重婚...


·前夫要争抚养权的话可以如何争
      离婚案例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更多人开始关心起离婚之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比如在前夫要争抚养权的情况下,他是否更有优势拿到孩子抚养权。母亲也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到底会从哪些方面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一、 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补偿
      《民法典》虽然通过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权益,针对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等制度设计对有过错一方予以经济性惩罚,但并不意味着有过错方在特定...


·一、离婚家暴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一、离婚家暴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