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关系中加班费是按底薪算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关系中加班费是按底薪算吗?加班费是否可以按底薪计算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加班费的计算依据如下: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二、加班工资的规定有哪些?《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的,劳动补贴,伙食补助费等这些费用应当依法扣除,一般情况下,绩效工资也不能计算在加班费中,因为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给公司创造出来的绩效计算的,如果没有绩效,自然也就不存在绩效工资。
  
  
  


·工伤鉴定的定义
      工伤鉴定的定义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二、工伤鉴定所需要的资料 根...


·国庆节放假工资怎么算?
      为了方便市民能更好的出游,国家前几年对假期做出了重新安排。而对于我国成立的日子国庆节一直都是七天假。没有变过。在国庆节属于国家公立假期,如果在放假期间上班,那国庆节放假工资怎么算呢?在支付工资的时候有没有成文的法律规定呢?按照规定,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共放假...


·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状模板如何书写?
      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状模板如何书写? 一、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状模板如何书写? 原告:,女,身份证: 住址:市区号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 被告: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被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行为无效,判令被告继续履...


·按照规定衡阳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目前人们越来越关心自己的权益问题,维权意识在逐渐提升。那么劳动者一旦在发生工伤之后首先就要选择去做工伤等级鉴定,从而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等级鉴定一定是要交钱的,不同省份的工伤赔偿标准有所不同。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衡阳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一、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收费 工伤劳...


·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久由于工程的施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对于债权方来说,千万要重视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问题。而根据法律的规定,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久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


·加班之后补休了怎么算工资
      加班之后补休了怎么算工资?加班之后补休了按正常出勤天数算工资即可,不过,法定节日工作不允许调休。《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


·误工费延迟误工时间所得
      误工费延迟误工时间所得 《民法通则》第92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害的人。 二、误工费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一、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一、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赔偿吗?
      一、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赔偿吗?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被迫解除和主动解除。其中被迫解除是因为用人单位有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被迫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主动解除是指劳动者由于个人...


·试用期间辞退条件都有哪些
      试用期间辞退条件都有哪些与解除正式劳动关系相比,试用期内的解除条件要稍低,但也并非随便就可让员工走人。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劳务税退税去哪退?
      根据相关规定劳务税退税去哪退?劳务税退税可以在手机软件或者是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办理。在软件上办理退税的流程如下:1.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通常都是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你选了这项,意味着,你身份证匹配到的公司、工资收入,各类数据直接就呈现出来了。“自行填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