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本罪的认定条件1、区分本罪与偷税罪的界限偷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税款,偷税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一般而言,它与本罪在犯罪主体、犯罪的客观表现、犯罪的主观方面等内容上,都有着很大的区别。但当出现偷税罪的共犯时,则有可能造成相互混淆的现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如果与偷税人相互勾结,故意不履行其依法征税的职责,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的,应该将其作为偷税罪的从犯来论处。但如果行为人知道了某人在偷税,出于某种私利,而佯装不知,对偷税犯罪行为采取放任的态度,并因此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只能认定构成本罪。2、因收受他人贿赂而不征或者少征税款,属牵连犯,应根据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择一重罪从重论处。3、如果税务人员与偷税、逃避欠税的犯罪分子要勾结,而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应当按照刑法共同犯罪的规定处罚。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的具体量刑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还需要基于实际的违法后果来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属于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涉案金额大小来量刑。
  
  
  


·债权债务转让给一方需要哪些条件
      债权债务转让给一方需要哪些条件? 一、个人债务可以转让吗?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可知,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个人债务的转让也成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债务由...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如何认定行为 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如何认定行为 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违法么 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两码事,不能以欠债不还为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本质上是违法的。 二、债权人如何追回债券 第一、通过强制执行公证 最为简便的方式则是通过强制执行...


·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样本
      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样本借贷案件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答辩人:王?????? ,女,1969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市民,户籍地 ? 市 ? ? 区 ? ? 路,身份证号码: ? ? ?,现经常居住地:?????? 被答辩人:陈?????? ,男,1976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


·夫妻个人债务偿还原则是什么?
      夫妻个人债务偿还原则是什么?夫妻个人债务偿还原则是共同清偿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这里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是为夫...


·找不到欠债人时怎么讨债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讨债时怎么着都找不到欠债人在哪儿,并不是因为欠债人真的失踪了,而是欠债人为了躲债而故意制造失踪的假象。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讲,如果找不到欠债人时怎么讨债呢?如果并非找不到欠债人,而是欠债人不幸去世怎么讨债?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找不到欠...


·消费贷款购销合同样本 购销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之一。卖方提供
      消费贷款购销合同样本 购销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之一。卖方提供卖方需要的货物,卖方依据合同条款付出相应的价钱,这样合同就可以履行成功了。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消费贷款购销合同怎么写。下面我们就整理了一份消费贷款购销合同样本。 消费贷款购销合同样本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


·夫妻期间的债务承担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期间的债务承担办法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


·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什么合同的条款是合同中经双
      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什么合同的条款是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合同的条款就是合同的内容。合同的权利义务,除法律规定的以外,主要由合同的条款确定。合同的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了合同能否成立、生效以及能否顺利地履行、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的条...


·民间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
      民间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很多银行缩紧银根,对于贷款的限制逐渐加大。随之而来的是民间融资压力加大,民间借贷增多。随着法治思维深入人心,民间借贷由口头约定逐步转变为书面合同,故民间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下面由我们带着您去解读一下吧。一、借贷合同何时生效依《合同法》第2...


·公司债权债务情况是什么?
      公司债权债务情况是什么?   在商业活动中,当您对您的合作伙伴的资信情况有疑虑,或者担心因为对方破产而对自己造成损失时,您就需要了解对方的公司债权债务情况来进行评估。那么什么是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呢?下面的我们将带您一起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公司的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


·债权债务是同一人合同是否有效?
      债权债务是同一人合同是否有效? 一、债权债务是同一人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关系或债的关系的主体是对立的双方,当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不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由此导致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时,称为混同。混同是债权、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的事实,无须任何意思表示,所以混同为法律事件,是债消灭的独立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