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本罪与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区别本罪与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界限。本罪与后罪在主体、主观方面犯的客体等方面有相同或类似之处。二者的区别是:(1)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本罪的主观故意内容为明知编造、传播的是虚假恐怖信息而仍决意为之;后罪的主观故意内容却表现为明知是虚假的危险物质而决意投放。(2)行为方式不同。前罪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故意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后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为虚假的恐怖信息。后罪的对象则为虚假的危险物质,等等。行为人如果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后,再编造成为恐怖信息传播出去,后面的编造并传播行为乃为前面的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的自然结果,属事后不可罚行为,应以后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但是,行为人投放虚假危险物质之后,不是进行编造恐怖信息或传播,而是编造另外的虚假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另外虚假恐怖信息,由于后行为与前行为并不存在必要的按一罪处罚的关系,两者都构成犯罪的,则应以本罪与后罪实行并罚,不能以一罪论处。对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的标准,是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虚假信息的认定,还需要由司法机关来对相关情况进行界定,如果相关信息并不构成虚假恐怖的信息,那么是不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的。
  
  
  


·中国刑诉法规定外国人犯罪的怎么办
      刑诉法是保障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最坚实的后盾,也是我国对犯罪分子惩罚最严厉的法律。普通老百姓可能认为该法律只处罚本国国民,如果外国人在我国犯罪是否适用该法律产生疑问,答案是肯定的。处罚的程序是怎样的,处罚的力度同本国国民是一样的吗?在此为您解答中国刑诉法规定外国人犯罪的怎么办这...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作用是什么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作用是什么?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作用是可以避免错案,可以进一步维护法律的权威,对诉讼案件进行合法合理的司法判决,避免出现错判或者误差的情况。检察院退侦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格式?
      一、范文 ×××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是怎么样的情况
      减刑、假释是为了在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是现如今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了终身监禁是不可以减刑假释的,据所了解的是为了依法从严惩治罪犯减刑假释的相关内容。对此,特意为你们去搜集了一些关于终身监禁不得。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你们更好的去了解这个问题。一、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是...


·刑事拘留不允许探望吗?
      刑事拘留不允许探望吗?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允许探望的,这是为了防止其亲属在探视时与其串供,若是此种行为一旦发生,难免就会导致公司机关的侦查工作,以及检察院的审查工作的难度都会被加大,并由此会造成不必要的司法资源的浪费,故此是不能探视的。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天,如批准逮捕后,公安再侦...


·故意伤害罪行为追诉期有多长
      故意伤害罪行为追诉期有多长如果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是造成重伤的,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追诉期限为二十年。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


·警察打人犯法吗 警察打人会构成犯罪吗
      一、警察打人犯法吗 1、警察如果在普通地方殴打公民,是犯法的,有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


·判刑十年正常坐几年
      正常坐十年。如果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


·醉驾没有血检可以定量刑吗?
      醉驾没有血检可以定量刑吗 醉驾没有血液鉴定,无法定罪量刑。根据法律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


·一、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确立的一项涉及为制、贩毒品犯罪提供帮助,以便犯罪行为人逃避法律制裁的罪名。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