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怎么判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怎么判刑?
  
  一、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怎么判刑?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本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国家票据管理制度及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无异于用国家、企事业单位或者公民个人的财产进行赌博,其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如对没有真实委托付款关系的汇票予以承兑,将使办理该承兑业务的金融机构沦为该票据的主债务人,无端承担该票据到期付款的责任。如对形式要件欠缺或者签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票据予以付款,将使办理该项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或者由其代理的付款人的资金蒙受损失。如对没有财产担保的票据予以保证,将使办理该项保证业务的金融机构变为被保证的票据的债务人之一,与被保证人承担同一票据责任。由此可知,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票据管理制度,又损害了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他人不能构成本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承兑、付款、保证、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承兑、付款、保证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但本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因此,本罪似属过失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本罪的认定主体或者犯罪分子身份的认定上,应当是属于国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属于金融机关的管理人员,相关情况表现显然是属于违法工作纪律,或者不负责任和获得非法利益,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借条请别人写有法律效益吗?
      借条请别人写有法律效益吗? 一、借条请别人写有法律效益吗? 借条请别人写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在司法实践中,还打印的借条,在签字上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


·贷款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
      贷款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 贷款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贷款他项权利是证明房屋所有人以外人员、单位团体对该房屋有其他权利的证明,一般为拥有证件权利的一方所有。证明限制了所有人、权利人的各项权利限制。在进行贷款、登记权利后,房屋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核发放。他项权证依据房地产相关法规,在权利...


·广东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广东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纠纷收费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 部分不超过4%; 50万元...


·因为同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如果承担清偿责任?
      基于同居关系而产生的债务,必须先分清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应当由同居双方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则应当由个人的财产来清偿。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 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者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


·高利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放高利贷的,需要承担的风险是比较大的。此时风险不仅来自于法律方面,借高利贷的人没有能力承担的情况下,说不定也会选择逃跑。那么高利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高利贷借款人跑了怎么办 1、通过第三者和借款人取得联系,重新协商借款还款方法。放款人必须明白,...


·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一、公司债券的形式有哪些1、按是否记名。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2、按分配利润依据。参...


·如何证明夫妻婚内债务?
      如何证明夫妻婚内债务?夫妻婚内债务通过收集一些证据来予以证明,比如说在发生一些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这些债务已经用于家庭的一些具体的支出,相关的流水账单等都是可以用以证明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的债务。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有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从诉...


·债务人能起诉债权人吗
      债务人能起诉债权人吗 一、债务人能起诉债权人吗?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 1、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 2、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而债权...


·夫妻共同债务用什么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用什么清偿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


·债务人如何参加代位权诉讼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B作为原告,次债务人C作为被告是毫无疑问的,但关键是债务人A如果参加诉讼是居于原告地位,被告地位,还是第三人?这个在审判实践中有争议,对于债务人B的地位主张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都有,笔者认为,债务人应处于第三人的地位。原因如下:(一)债权人B和债务人A诉讼标...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记应收账款通过哪个会计科目核算?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记应收账款通过哪个会计科目核算? 您在日常生活中很难遇到需要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两种方式进行收款借款,所以您对他们的两个的了解比较少,那么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记应收账款通过哪个会计科目核算?接下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以下法律规定内容让格纹了解以下二者的区别以及相关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