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期间房贷不够还会被银行起诉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般情况下,不能还款银行是有起诉的权利的,不过由于疫情的特殊性,可以要求合理延期,和银行协商处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起诉离婚房子归属不一致怎么办?
      对于家庭而言,房产是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时,重点就是对房产的分割。在有些家庭有多套住房,并且都不在一个地方,按照规定,因为不动产引发的纠纷,应该在不动产归属地发起诉讼。那么起诉离婚房子归属不一致怎么办?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起诉离婚房子归属不一致怎么办?...


·一、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二、离婚房产如何评估对于房...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姓名离婚怎么分根据《婚姻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姓名离婚怎么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


·楼房拆建补偿标准1:1.5的规定是什么?
      楼房拆建补偿标准1:1.5的规定是什么? 现代社会,很多人以前购买的房屋都会面临着拆迁,毕竟以前的房屋太旧了,国家需要征收这方面的房屋,然后重新建造,这个时候需要涉及到的是拆迁的补偿款项发放问题,那么楼房拆建补偿标准1:1.5的规定是什么?楼房拆迁的话,国家会安置另外一套房屋,...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税吗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税吗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是不需要缴税的。如果是离异住房分割时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而办理析产过户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任何税费缴纳。分割房地产是指将总的房地产面积根据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产登记上表现为《房地产证》的分证,即将一本《房地产证》分为几本《房地产证...


·离婚后房产怎样分割
      在实践中,夫妻离婚时除了十分的关心孩子的抚养权以外,房屋的归属亦是他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毕竟相较于存款而言,房屋的价值可能会更大,况且每个人都有住房要求。那么,离婚后房产怎样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房产怎样分割 (一)比较常见的离婚后房子分配 1、...


·房屋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如何办理?
      房屋作为我们一项重要的财产,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许多人都梦寐以求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屋,但苦于没有足够的资金。但这是我们可以进行抵押向银行贷款进行购买。那房屋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如何办理呢,下面我们就为您做详细的解释。 一、房屋他项权证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是只有贷款购房的人才会有的,例...


·购买期房是否一定要签认购书
      在我国,由于楼市的热销或者有些房产商的故意炒作,当购房者看中某一房产时,开发商就会说如果当天订购就可以有优惠,而第二天就要涨价,让购房者当即签订认购书。于是有些购房者就问,购买期房是否一定要签认购书?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买期房是否一定要签认购书 1、根据我...


·一、福利房共同财产按市值分割是合理的吗?
      一、福利房共同财产按市值分割是合理的吗?福利房共同财产按市值分割是不合理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


·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
      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一、房屋赠与协议不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内容如下: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特殊属性是什么?
      房屋产权赠与合同的特殊属性是什么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使得房屋赠与除具有一般赠与合同的基本属性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殊属性: 一、要式性。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转让的,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这里的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