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职提成没发可以告劳动局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可以,可以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提成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中劳动报酬的纠纷,而劳动报酬的纠纷是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再上诉至法院。《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在真实意思下协商订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还可协商解除。每一种解除方式都包含不同情况,单位无违规行为时,劳动者解除一般需要提前通知单位,用人单位违规和个别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有哪些?以下是相关规定: 一、劳...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规定的最低期限为多少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规定的最低期限为多少?有一些东西是很快就能看见效果的,比如说你去服装店购买连衣裙,合不合身当场就能试出来,而有些东西需要一个长期的验证过程,比如说建筑物。一栋楼房的坚固度最好的试验就是地震。因此,对于这些短期无法看见效果的建筑物,质量要求就非常严格了。那么,建筑...


·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多少?
      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多少?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经初步测算,工程质量保证...


·工伤所造成的损害程度是多层面的
      工伤所造成的损害程度是多层面的,如果说职工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大学生却因为工伤致残,那么当事人是很有可能将来都没办法正常的谈恋爱并且结婚的,如果公司再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职工本人进行赔付的话伤害就更大了。比如在黑龙江工作却因公致残,肯定当事人本人也比较关心黑龙江省工伤鉴定标准...


·破坏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破坏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年休假怎么赔?
      按照规定,员工工作年限满一年的,就有休年假的权利,单位不得剥夺。有时候员工还没有来得及休年假,劳动合同就到期了,合同到期双方可以续签或者解除。对于员工而言,没有休年假是一种损失。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年休假怎么赔?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劳动合同到期年休假怎么赔?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


·调解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调解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一、调解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1、负责受理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2、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3、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的纠纷发展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


·上海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上海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


·收到解除合同告知书应怎么办?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在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就意味着公司和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了,但因此也将会产生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所以有时候就需要公司开具一份解除合同告知书。那么收到解除合同告知书应怎么办呢?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下面请和我们一起来看看下文吧。 一、收到解除合同告知书应怎么办 劳动部?...


·正式员工随时可以辞职吗?
      正式员工随时可以辞职吗 不可以,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二、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


·个人工伤申请流程包含哪些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