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1、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时,主要是把握该行为是否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否具有本罪的构成要件,是否危害或足以危害飞行安全。
  
  2、本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使用中的航空器。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犯罪对象是航空器上的人员,行为人必须是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才构成犯罪。构成本罪,不以造成严重成果为要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及飞行安全就构成本罪。
  
  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行为人必须是使用了暴力,但不受所用暴力的手段和程度的影响。其次,使用暴力必须是针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而不是其他场合的人员。第三,必须是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但犯罪目的不是为了劫持、控制航空器,这是与劫持航空器犯罪最大的区别,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也称双重客体,即不仅侵犯了航空飞行的公共安全,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但是,它的最终结果是危害了航空飞行的公共安全,使用暴力仅是一种手段,所以把它归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
  
  


·抢劫罪受主犯胁迫参与辩护意见怎么写
      抢劫罪受主犯胁迫参与辩护意见怎么写1、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A犯有抢劫罪不持异议。2、被告人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被告人A在参与的犯罪活动中,起着次要的作用,应当属于从犯。(一)本案中,抢劫系被告人B、C组织策划,被告人A并非活动的组织者;B、C将广州人诈赌的信息告诉...


·犯罪未遂行为犯可以构成吗?
      犯罪未遂行为犯可以构成吗?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如果按照行为犯的定义,即以法定的犯...


·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吗?
      犯罪主体是危害社会的个体,犯罪也是不可被原谅的,并且还要为犯罪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也许我们还不是特别了解犯罪主体要怎样去定义,关于是否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这个问题,我们找来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与单位。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


·微信上卖烟是否构成犯罪
      在我国,烟草属于国家专营的商品,只有取得了一定经营资格的个人或主体,才能进行烟草的销售,不然的话就会构成犯罪。那要是行为人在微信上卖烟,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微信上卖烟是否构成犯罪 按照监管规定,香烟属于专营商品,限制经营,必须取得烟...


·危险驾驶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追逐竞驶。一般来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追逐竞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犯,但刑法没有将本罪规定为具体的公共危险犯,而是以情节恶劣限制处罚范围。换言...


·刑事案件一审不服上诉期限是多久
      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之后,此时被告人可以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然后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过此时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刑事案件一审不服上诉的期限。那到底《刑事诉讼法》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如何确定上诉期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抑郁症伤人免刑事责任吗
      抑郁症伤人免刑事责任吗 一、抑郁症伤人免刑事责任吗 抑郁症是不免除刑事责任的,按照轻伤害造成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鉴定为抑郁症的,可以作为从轻量刑的依据,但不影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二、抑郁症伤人免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是什么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是什么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二、危险驾驶罪犯罪类型是什么1、从主观方面来讲,危险驾驶罪在...


·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什么?
      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但在物质满足的前提下,很多人都开始追求精神世界的幸福。而对于广大年轻人来说,精神药品就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必需品。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提供麻...


·故意毁坏财物刑期会判多少年?
      故意毁坏财物刑期会判多少年? 一、故意毁坏财物刑期会判多少年? 故意毁坏财物刑期会判多久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据《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五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