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登记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除了要知道满足的条件、准备的材料外,还要了解清楚我国规定的结婚登记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否则的话也是不能顺利的完成结婚手续。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结婚登记具体是如何收费的吧。
  
  一、结婚登记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取消收取工本费。
  
  婚前检查大约100元左右,很多地区也免费做的,因为比较提倡婚检,这样有利于优生优育嘛,虽然结婚登记是没必要出事婚检证明,但个人觉得在登记前进行婚检是对双方都比较负责任的做法,还是有必要的。
  
  二、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三、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当事人之间有垂直的血缘关系,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由自己向上推算,当事人双方源于相同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兄妹之间、表(堂)兄妹之间、叔叔与侄女之间。)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当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两种情形。
  
  如果仅仅是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那么我国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取消收取工本费了,而除此之外的婚纱照的钱、婚前体检的钱,则就不属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必须要支付的费用。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这些服务,然后支付相应的费用。
  
  


·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回彩礼
      一、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回彩礼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


·一、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我国《婚...


·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没有实际照顾子女一方应该履行的义务,不过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可能有的人会问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其实由于各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在抚养费数额上面也没有一个最低或者最高的标准。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分析一下。 一、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


·法院离婚起诉财产费用是多少
      法院离婚起诉财产费用是多少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离婚财产分割如果不能通过私下协商解决,可以采取诉讼手段来分割。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


·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包括了哪些
      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中规定的手续不同、需要的材料不一样,并且在注意事项上面也是存在差异的。那就诉讼离婚来看,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都包括了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


·离婚协议抚养费变更的可行性有多大基于父母对子女的
      离婚协议抚养费变更的可行性有多大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


·应当准与离婚的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n...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哪些是共同财产?
      夫妻之间在一起生活很多年之后,往往都会有许多的共同财产,要是由于一些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夫妻双方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你知道该怎么分割吗?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


·离婚财产分割的四大原则分别是什么
      如果离异夫妻是协商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需要同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协商才行,此时法律对当事人就财产的分割干涉的比较少,只要是在法律规定下作出的约定,那就是认定为有效的。但如果是由法院作出判决的话,那就会涉及到分割原则的问题,究竟离婚财产分割的四大原则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夫妻离婚要注意哪些方面
      夫妻离婚要注意哪些方面1、自行协商应是首选。一般来说,以和平的方式来离婚对于双方当事人及孩子(如果有的话),能够极大减少离婚带来的情感伤害。因此,如果有可能自行协商解决离婚问题的话,即便是在某些方面做出一些让步,也是最佳的选择。2、积极寻求专家建议。在自行协商无果或不知如何协商时...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期限是多久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