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无牌照上路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处理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无牌照上路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处理的?
  
  无牌照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一样的: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确定双方损失承担分配比例,各自承担赔偿责任。对无牌车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应该是和有牌照的交通事故处理是一样的。只是交警在处理完事故后,可以就无牌照对车主和驾驶员进行处罚,罚款200元,记12分,无交强险的处交强险保费两倍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不管是车子有无牌照第一时间就会选择报警处理,对于违反了法律规定而发生事故的,那么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而且还要承担法律的责任,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双方都有交强险如何赔偿
       一、如果双方都有交强险如何赔偿 对方交强险在限额范围内全部赔付,有责时财产限额为2000元,所以由对方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2000。 剩下的750元,您和对方按责任分配,您为70%,对方为30%。所以对方及其商业第三者保险公司共应再赔给您750×30%=225。而您需要承...


·货车超载怎么处罚
      货车超载怎么处罚由于货车拉货都是以趟数算钱的,因此有的时候可能被要求超载,这样就可以一次性拉完,不用再跑第二趟。而要是货车有超载行为的话,无疑是构成了交通违章行为,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您知道货车超载怎么处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货车超载怎么处罚1、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外国公民或外国侨民复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
      外国公民或外国侨民复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外国公民或外国侨民复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外国公民: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


·出狱三年了罚金没交有什么后果?
      出狱三年了罚金没交有什么后果?罪犯在服刑期间未缴纳罚金的,如果是有执行能力而不缴纳,减刑、假释要从严控制,有可能会不予减刑、假释。积极执行财产刑的会从宽掌握。如果没有法定减免事由,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对于当事人因刑事犯罪而被法院判处罚金的,...


·车子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车子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汽车抵押条件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贷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


·一、交通事故全责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全责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 根据造成的后果来赔偿,一般在几十万之间,交通事故,全责方无须赔偿无责方的车辆损失费,法律虽然遵循完全赔偿的损害赔偿原则,但并不等于一切损害均应获得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酒后驾车的“车”不仅指汽车、摩托车,而且还有电动车,甚至包括自行车。虽然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醉酒骑行电动车不适用醉驾标准进行刑事处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是不...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法律常识 1、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


·交通肇事罪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申请赔偿吗?
      交通肇事罪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申请赔偿吗? 纵观《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精神抚慰金部分是否应当赔偿并没有直接明确的法律规定,只是明确了如何赔。况且从现有的法律体系完全可以得出因交通肇事罪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且看小马给你推论如下: A:《...


·一、精神分裂症患者要交孩子的抚养费吗?
      一、精神分裂症患者要交孩子的抚养费吗? 精神分裂症患者也需要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基于父母子女的关系,所以即使是精神病人也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具体操作上可以从其收入中扣除,对一方无经济收入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