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婆要房产证上加名字操作流程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老婆要房产证上加名字操作流程是什么
  
  一、老婆要房产证上加名字操作流程是什么?
  
  一)全款房加名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二)按揭房加名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
  
  3、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 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二、哪些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为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8、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结婚后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9、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10、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1、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除非能够证明出资方父母明确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2、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13、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14、婚后,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5、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福利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方主张为其个人所有,须举证证明该房改房的取得与对方并无任何关系,对方也未因此利益受损,否则应认定为共有为宜。此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出资的一方适当多分。
  
  结婚以后妻子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话,丈夫要考虑清楚,对于妻子提出来的这种请求,法律层面上丈夫是可以拒绝的,如果加上了妻子的名字,婚前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有房产。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房屋的买卖与城市房屋买卖有所不同,主要是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因此就很容易发生农村房屋买卖纠纷。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咋处理呢,这也就是说,应如何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一)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


·二手房买卖不过户有什么风险
      买卖二手房,买方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那么此时就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因此,如果二手房买卖不过户的话,那么买方就会承担一定的风险。那究竟二手房买卖不过户有什么法律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不过户有什么风险 买二手房没过户的,...


·苏州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经济日益提高。很多人手里有了钱就开始了投资行业,首先就是炒房,房子在中国人民心中是一个人的依靠,还有很多对房子知之不详但手里也有存款的人们,也跃跃欲试。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买卖房屋必然要用到的,提及合同就必然要提及备案,那么在苏州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是怎样的呢,下...


·买卖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买卖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确定开发商是否具有预售许可证购房时首先要看项目有没有“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以认购、预定、排号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费用的,都属于违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购房时开发商应“五证齐全”。买房人买房前要弄清项目...


·开发商违约退房是否可行
      在实际购买房屋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有些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现实中,有的购房者在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下,直接要求退房。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开发商违约退房是否可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违约退房是否可行 从法律的角度讲,购房者因开发商违约而退房...


·首次在北京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首次在北京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 2、本人在本地无房;如果有房,税款可能高一些。 3、能提供出在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要缴纳...


·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买房前:
      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不能进行买卖的二手房都有哪些
      不得不说,相比新商品房,二手房的价格更为低廉一些,同时因为也有人实际居住使用过,因此也能发现房屋在质量上面的一些问题。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二手房都可以进行买卖的,那究竟不能进行买卖的二手房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禁止交易的二手房: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权属有争议...


·一、婚前婚后房子加名字离婚法律效力一样吗?
      一、婚前婚后房子加名字离婚法律效力一样吗? 房产证加名,无论婚前还是婚后,都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婚前加名和婚后加名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不会有影响。 如果离婚时房产贷款未偿清的,需要看房产的归属,婚前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不相同。 如果是一方...


·二手房的首付款何时拿到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
      二手房的首付款何时拿到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首先是全款购房,另外可以选择买方按揭贷款购房,具体如下:1、买方全款购房时,在卖方查档确认产权清晰无异议后,可支付首付款;2、买方按揭贷款购房时,在完成买方按揭贷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可支付首付款。二、买房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