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架被拘留后还需要赔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打架拘留后还用赔偿,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当事人都是需要承担的。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有哪些惩罚?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
      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往往对于自己犯罪的性质、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及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知道或者不明白,因此,尽早会见律师就显得特别重要。那么,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要是可以的话,家属自然会委托律师来会见,帮助处理案件。下文中,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 ...


·什么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
      在生活当中,其实担任公司的会计的话,要在工作当中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会计的所有统算数据,对国家的税收和其他方面的影响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通常情况下,会计人员很有可能会因为自己的工作问题和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导致别人对会计进行打击报复。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什么是打击报复会计...


·犯罪中止的形式有哪些?
      犯罪中止的形式有哪些?犯罪中止的形式具体如下:(一)根据犯罪中止的时间可以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的及时性,对于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行为不能视为犯罪中止:1、预备阶段的中止在犯罪的预备过程中,自动地...


·适用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适用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1、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


·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一、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


·刑事拘留的保释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的保释条件是什么 保释在我国是取保候审,而一般在英美法系国家才会称之为保释。保释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但这确实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措施。一般对于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时候就可以申请保释,暂时不用羁押在看守场所。那到底刑事拘留的保释条件是...


·受贿罪从轻情节都有哪些?
      能够被认定构成受贿罪的说明行为人的身份肯定不一般,毕竟我国法律中有规定可以构成此罪的肯定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对于受贿罪的量刑,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也作出了最新的修改。但在一些情节却可以从轻对罪犯进行处罚,那么受贿罪从轻情节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受贿罪从...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进行拘留后,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就可以实施逮捕,并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犯罪分子在被逮捕入狱期间,其律师作为辩护人或代理人身份的,为了了解案情可以申请与其会面,那么,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是怎样的呢? 第一条为了依法保障律...


·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
      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新的罪名来进行一个量刑,然后合并进行处理,毕竟在缓刑执行的期间,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抢劫罪中的转化犯问题有什么规定?
      抢劫罪中的转化犯问题,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转化,应当首先实施了盗窃抢夺或者诈骗行为,如果携带器械,可以转化成为抢劫罪,或者使用暴力威胁,从而转化才抢劫罪,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前提,是当场实施暴力行为,或者携带凶器,胁迫抢夺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