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他项权的房子要办继承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他项权的房子要办继承怎么办?他项权的房子不一定可以继承,必须在房屋上设置了典权的房屋就不能办理继承手续。其他类型的他项权房屋,在办理继承手续之前,获得他项权人的同意后,按照一般类型的流程办理房屋的继承手续即可。具体的房屋继承流程如下:1、房屋评估: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所房屋进行评估。2、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3、房屋测绘: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4、继承登记: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二、房屋他项权利房屋他项权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典质权、继续权等权利。①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商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 年到10年不等。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典价无利息,房屋无房钱。②典质权:是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条件下,将标的物的权利置于他人控制之下,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典质人仍享有标的物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但无权处置。典质权人也不可以随意处置典质物。当合同到期时,典质人未能达到合同商定,典质权人可以将典质物拍卖,并优先获得补偿。③租赁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房钱的行为。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划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虽然说自然人死亡之后,任何其名下的合法财产都是可以继承的,但并不是说死亡事实发生,就一定可以立即的办理财产的继承手续。诸如办理了典当手续类型的他项权房屋,在典权没有消失之前,就不能办理办理房屋的继承手续。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后果
      作为成年人,也就是法律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们在做事之前应该要考虑到它的后果。就好比我们在决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前,就应该预计到它的后果。那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后果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


·单方面申请房屋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单方面申请房屋登记的情形有哪些进行房屋登记其实也就是进行房屋的确权,一般只有到房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才能从法律上面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现实中出现了单方面申请房屋登记的情况,需要注意此时要满足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进行单方面的申请。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单方面申请房屋登记呢?请跟随...


·城市居民住房拆迁是指什么?
      城市居民住房拆迁是指什么?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


·购买商品房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无论是购买怎样的物品其实都是有一定的买卖流程的,若商品本身价值比较小,可能在流程上的体现还不是很明显。但如果购买的是像商品房、汽车这样的大件,对流程的要求就是比较高的了。那现实中,购买商品房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厂房拆迁赔偿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厂房拆迁赔偿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厂房拆迁补偿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建筑物补偿 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


·租赁期满房东是否可以马上让租客搬走 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
      租赁期满房东是否可以马上让租客搬走 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都会约定一个租赁期限,根据我国《合同法》中的规定,约定的租房期限是不能超过20年的。而在现实中,租赁期满之后一般房东就会要求租客马上搬走,那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是否可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赁期满房...


·房子是按揭的离婚怎么分割?
      1、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1)婚前一方交清全款,婚前取得所有权证。这种情形下,房屋应定性为婚前个人财产,这是没有争议的。(2)婚前双方交清全款,婚前取得所有权证。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并取得所有权证的,这时双方没有婚姻关系,该房应是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出资比例确定各方的份额。该房屋...


·我的房屋即将被司法强拆,我该怎么办?
      我的房屋即将被司法强拆,我该怎么办?司法强拆一定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1)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此处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0日,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个月。如果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则行政机关无权申...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多久
      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赠与房产过户流程有:(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三)办理公证。有的地方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


·婚后按揭买房离婚归谁
      房产分割一直是离婚财产分割急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房产归属的问题导致分割的时候经常发生纠纷,如婚前按揭买房和婚后按揭买房分割是有很大区别的,那么婚后按揭买房离婚归谁?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后按揭买房离婚归谁 婚后不管用谁的名义买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


·通常情况下房产涉及到的金额都比较巨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
      通常情况下房产涉及到的金额都比较巨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房产的纠纷经常会发生,因此这就涉及到打官司请律师,您都想知道150万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的标准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