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战时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指聚众阻碍执行职务的首要分子,使用武器装备阻碍执行职务的,在紧要关头或者危急时刻阻碍执行职务的,阻碍担负重要职责的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职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是指聚众使用武器装备阻碍执行职务的,在紧要关头或者危急时刻阻碍担负重要职责的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职务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一审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如上所述,对于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量刑标准,是要根据犯罪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等诸多因素确定的。因为在此类犯罪行为中,犯罪嫌疑人主要是阻碍军队上的值班人员或指挥人员,正常的执行军事职务。
  
  
  


·刑法关于贩毒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关于贩毒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


·判实刑可以保释吗
      开庭后判实刑,一般会直接收监。不符合收监条件的,会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


·遗弃罪可以在哪里告
      遗弃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例如年幼的孩子被父母遗弃,年老的老人被子女遗弃,对于有扶养义务的人,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而拒绝扶养,那么就构成了遗弃。至于是否达到遗弃罪的标准,那就要看司法情节了。如果真的构成了遗弃罪,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必须走法律程序,既可以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公诉,也可以...


·我国刑法共同犯罪是如何处罚的
      共同犯罪当中至少要求有两个及其以上的人共同参与才行,另外也要求了必须都是出于共同故意,若其中有个别人是过失的话,这样的情况下也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一般在共同犯罪当中,针对不同的行为人具体的处罚不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我国刑法共同犯罪是如何处罚的。 1、主犯及主犯的刑事责任 《...


·刑法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刑法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一、刑法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山东抢夺罪立案标准
      山东抢夺罪立案标准 一、山东抢夺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14年6月5日山东省司法机关颁布《关于确定抢夺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以上标准适用于2013年11...


·刑事拘留37日后批捕还有多久能公诉
      刑事拘留37日后批捕还有多久能公诉 两个月以上,具体如下: 一、侦查阶段: 1、应当在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非法持有100克大麻判刑多久
      有的人虽然自己没有吸毒,但却在其住所发现了私藏的毒品,对于这样的行为其实也是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的,即非法持有毒品罪。既然被认定构成了犯罪,那肯定就要对行为人做出处罚。那么此时非法持有100克大麻判刑多久?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非法持有100克大麻判刑多久 非法持有毒品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当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本罪。可见,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丢失枪支不报罪与非罪的界限。那么,通常法律中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刑事诉讼法再审检察院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各项法律制度也随着时间的变化和时代的变化,不断的在进行着更新。现如今我国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再审程序,针对刑事案件当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再审,在一定程度上很大幅度的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但是刑事案件再审也是需要符合国家规定才可以的,那么,刑事诉讼法再审检察院的规定是什么呢? 一...


·精神病人可以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人可以负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