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效婚姻中的彩礼是否需要返还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效婚姻中的彩礼是否需要返还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二、无效婚姻关于财产的处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个规定较笼统,在司法实践中可以这样处理,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为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实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民法一般共有财产合理分割;双方各自所欠债务,独立负责偿还,共同所欠债务,由双方负连带责任予以偿还,处理时运用有关民事法规。此外,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一方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父母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钱
      父母在离婚的时候,要是家里还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同时需要处理的就包括子女的抚养问题,具体分为抚养权问题和抚养费问题。在确定抚养权归属于其中一方的时候,另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通常父母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父母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钱抚养费...


·一、两口子离婚过错方财产怎么分?
      一、两口子离婚过错方财产怎么分? 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赚多赚少,夫妻婚后所得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


·关于婚前彩礼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结婚时男方给女方送彩礼,女方陪送嫁妆,这是中国的传统习俗。一些年轻人在所谓的爱情面前丧失了理智,匆匆忙忙就结了婚,婚后才发现有许多不合适,最后不得不选择离婚。那么关于婚前的彩礼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呢?男方要回彩礼一定是合理合法行为吗?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在下文...


·可以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几种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
      可以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几种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物权法上的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是一致的。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分割财产的情形就是属于物权法上的重大理由。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了一方可以主张分割共有财产的两种情形...


·双方军人离婚要怎么进行
      配偶是军人的婚姻通常称为军婚,军婚的结婚和离婚都比较特殊,还有一种更为特殊的情形,即本人是军人,配偶也是军人的。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也就搞不清楚究竟双方军人离婚该如何操作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双方军人离婚要怎么进行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离婚案件...


·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条件 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有什么情形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


·如何能得到孩子抚养权?
      很多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中,夫妻一旦离婚总是少不了对孩子抚养权进行争夺,毕竟此时哪一方都想要由自己亲自抚养孩子长大。那在这样的情况下,离婚夫妻应该如何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呢?这就要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情况了,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原则上两周岁以下孩子由女方抚养 ...


·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对儿童进行抚养,这是每个亲身父母的法定义务。而现实中,有的父母在相处的过程中可能感情破裂了,就会走向离婚。这种情况下一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儿童抚养费标准大概是多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生活中,要是女方提出离婚,有的男方会同意,但也有不同意的情况。如果男方此时不同意离婚的话,可能女方就不清楚该怎么办了,但此时自己的态度又是比较坚决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到底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呢?一、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可以进行起诉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


·办理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前的男女个
      办理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前的男女个人的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归属的证明。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去公证处办理:1、 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 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