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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另一方无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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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另一方无工作的,如果其具有劳动能力,则应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职业,获取报酬,以此满足孩子的生活及学习需要。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暂时性的没有能力给予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后续补上,如果是存在突发情况实在困难的话,也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看对方能不能谅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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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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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工伤导致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亲属可以获得赔偿,那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关于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


·死亡后是否有误工费的赔偿?
      死亡后是否有误工费的赔偿?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死亡后是否有误工费的赔偿?死亡后是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根据以下最高院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字(2003)20号】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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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服工伤鉴定申请重新鉴定可以吗? 不服工伤鉴定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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