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相关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相关内容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1、主合同与补充合同
  (1)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一般不会同时产生,会有时间差,主合同成立时间在前,补充合同成立时间在后,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
  (2)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基本关系。
  (3)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合同,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
  (4)补充合同的编号往往是以主合同为依托而表达的,如__号合同补1、补2,这是强调二者主从关系的实质体现。
  因为有了补充合同这种特殊形式,能够保证双方履约顺利,合同纠纷减少。
   2、补充合同的效力
  (1)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2)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
  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3、补充合同与合同变更?
  补充合同对主合同补充太多的新约定,则该补充合同就难以称之为补充合同了。
  补充合同对主合同修改得太多,超过了适当的量,或补充合同对主合同的实质要件进行了较大的补充修改。 比如对价格条款,技术标准,履约期限等约定进行了不利于其中一方的修改,这也不能称之为补充合同。 这些补充和修改已经符合合同变更的要求,应该称之为合同变更。
  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据相同。
  上文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相关问题。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如果您无法解决,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减少自己的损失。也可以查找相关的法律条文,了解这方面问题的规定。
  
  
  


·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
      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双方当事人如果签订了某项合同,为了今后矛盾的有效解决,一般都会对该合同的违约责任进行严格的规定,当然,一些人还会要求违约方对物品的损害进行赔偿。那么,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一、损害赔偿与实际损失的区别《民法...


·先合同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一、先合同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我国《民法典》中对附随义务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关于告知义务。 (2)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


·合同诈骗29万判刑多少年?
      合同诈骗29万判刑多少年? 合同诈骗29万判刑多少年? 合同诈骗29万判刑十年以上,合同诈骗量刑标准如下: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


·两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两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合伙合同主要内容 合伙合同一般包括合伙人信息、合伙宗旨、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地、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期限、出资金额方式期限、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禁止行为、合伙的终止和...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实践中,有一类合同是可撤销合同,但是这样的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通常可撤销合同是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包括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 欺诈合同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以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为标准划...


·隧道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隧道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隧道居间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 住所地: 甲方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要约引诱在合同法中是什么?
      要约引诱在合同法中是什么意思?在经济社会中,要约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如果对方接受了自己的条件,双方就可以订立合同。同时,实践中还存在着要约引诱的行为,它的根本目的也是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那么,要约引诱在民法典中是什么意思?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


·合同的主要义务次要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的主要义务次要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合同的主要义务次要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者的概念不同,具体如下:主要义务,也叫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中固有的、必备的、自始确定的、能够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给付义务就是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


·合同过期多久不能起诉?
      合同过期多久不能起诉?合同过期后不论期限长短都依旧可以起诉,在合同违约后,起诉时间是当事人自己决定的,这个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只是在不同的时间起诉有不同的法律效果,当然这个法律效果直接影响但是人的权利义务。《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


·代理合同纠纷要怎么解决
      代理合同纠纷要怎么解决市场上的合同的类型可以是千千万万的,只要是属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且合同的条款也是遵守我国的合同法的话,那么双方签订合同以后,就必须严格的按照合同当中的条款来要求自己。如果发生了违约纠纷的话,双方也应该尽量的选择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代...


·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久
      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久?我们购买商品房后就要忙碌房屋装修了,一般我们会通过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明确注意事项。为了防止装修公司违约,导致房屋装修过程出现问题,我们要在合同中确定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那么这个比例多少合适?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一、装修合同违约金比例多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