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枉法裁判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因此,为了使国家审判机关的活动能够正常进行,必须对侵害其活动的行为进行打击。
  
  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二、该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有的是引诱、贿买甚至胁迫他人提供伪证;有的是篡改、毁灭证据材料;有的是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至无视法律规定;有的是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等。枉法裁判们必须发生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这里是广义的概念。凡依据《民事诉讼法》进行的审判,均为民事审判。枉法裁判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枉法裁判的行为,但尚未达到情节严重,仅属违法违、纪行为,应以行政纪律手段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是严重践踏我国司法制度的行为,因此必须得到严惩。掌握了案件事实的审判人员枉顾事实和法律造成冤案、错案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可能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入室盗窃转化为抢劫按照什么罪行量刑?
      入室盗窃转化为抢劫按照什么罪行量刑? 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


·犯罪分子之前被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
      犯罪分子之前被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相关法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诈骗犯罪当中有一种叫做集资诈骗罪。这样的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因此我国对其的处罚也是比较严厉的。而在定罪处罚之前,需要了解清楚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不能将一般的集资诈骗行为视为犯罪。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


·实际中怎么认定非法经营罪
      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但很多人为了敛财,还是会非法经营,其实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那在实际生活中,该怎么认定非法经营罪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认定非法经营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


·监视居住发现新罪羁押期限会重新计算吗?
      一、监视居住发现新罪羁押期限会重新计算吗?监视居住发现新罪羁押期限会重新计算的。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该在发现之日起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但是并不停止对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而且前后两种或者多种罪名,一般都是会并案同时检查的。二、刑拘发...


·最新诈骗罪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诈骗罪侵犯了公民的财产安全,是刑法打击的对象,进行诈骗行为的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关于诈骗犯罪做出相关的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诈骗罪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吧。 一、刑法条文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刑事诉讼法对传唤有什么规定?
      侦查案件的时候国家机关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通知嫌疑人到某个地点开始审讯工作,这个程序就是传唤,但是传唤往往都会出现嫌疑人不配合或者审讯机关出现成程序违法的情况,此时就需要利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规范。那么,刑事诉讼法对传唤有什么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对传唤有什么规定? 传唤是指人民...


·走私假烟怎么判刑
      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走私烟草专卖品,构成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限定追究刑事职责;走私烟草专卖品,数额不大,不构成走私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和违法所得,能够并处罚金。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


·侵占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构成侵占罪的条件有哪些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从字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实际上确实两个完全不同的犯罪,其中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法律中要求仅仅是一般主体,而要是职务侵占罪的话,那就是特殊主体,必须要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面也不同,那到底侵占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


·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中,多数会委托律师来提供辩护,但既然聘请了律师的,肯定是要支付律师费用。到底我国法律中对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首先,聘请律师应交...


·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立案?
      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立案?发现新的罪名即是漏罪:判刑后发现新的犯罪案件,应当重新审判按新刑期服刑。根据《刑法》第70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