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吗
  
  一、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吗?
  
  被刑事拘留后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规定,只要采取了刑事措施就一定不能取保候审,但能不能取保候审也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类似于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了,一般就不太可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一、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处理原则是怎样的?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的处理一般都是数罪并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的刑罚,依照本法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犯新罪的犯罪分子的数罪并罚。刑法规定,判决宣告...


·在缓刑期间注意什么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多长
      在缓刑期间注意什么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多长罪犯在被判缓刑的时候,应该是值得高兴的事情,毕竟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但此时暂缓执行的仅仅是主刑,对于附加刑而言也是需要被执行的。而在缓刑期间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在缓刑期间注意什么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不构成诽谤罪治安法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不构成诽谤罪治安法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不构成诽谤罪治安法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法理是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法理是什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法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


·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我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我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我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我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


·我相信,电镀厂污染环境罪对大多数人来讲都是很陌生的,甚至从来
      我相信,电镀厂污染环境罪对大多数人来讲都是很陌生的,甚至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有这个罪名。电镀厂作为环境污染的很大一部分来源,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因此,电镀厂污染环境罪的出现是很有必要的,能够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电镀厂污染环境罪罪名成立的判断标准和处罚方法。一、...


·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怎么认定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刑事处罚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而附加刑里面就有一个没收财产的处罚。其中又具体分为了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没收个人部分财产。那么现实中,该怎么认定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怎么认定 没收财产刑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


·限制减刑服刑人员有哪些
      《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对某些特殊的死缓犯可以同时限制减刑,那么被限制减刑服刑人员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整理这方面的内容,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被限制减刑的服刑人员有哪些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五十条修改的内容,也即新增第二款关于“限制减刑”的规定,包...


·非法集资罪要件的分析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很多人比较熟悉的,在生活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非法集资的公司被查办,一般非法集资对于受害者的打击是非常大的,对于社会的影响是极其恶劣,我国相关法规对于非法集资处罚比较严厉,那非法集资罪要件的分析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分析...


·罪犯在入狱后多长时间可以减刑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那么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发生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根据罪责刑相适用原则,减刑要有一定限度,包括减刑时间限度。那么通常罪犯在多长时间可以减刑?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罪...


·如何对抢劫罪与绑架罪区分
      如何对抢劫罪与绑架罪区分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