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进行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空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二、对于非法生产专用的窃听器材的规定是什么?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非法间谍专用器材流入社会,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侵害商业秘密同时将会给国家安全利益造成损失,尤其是秘密联络、截密电子设备等流入社会将给社会秩序和国家全利益构成严重的威胁。根据本条的规定,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予以特别管理的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是用来秘密侦听、拍摄侦查对象的言语、行动的工具,其余如空发式收发报机、密码本、密写工具、电子监听、截收器材等是用来进行秘密联络、破译密码、截密的工具。包括:(1)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2)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3)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4)其他专用间谍器材。专用窃听器材,一般是应用于特殊的群体,应当根据实际的工作需要,由具备生产资质的单位来生产并使用,涉及到不具备资质的单位非法生产专用的窃听器材的,显然是构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
      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的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与此同时,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被害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由此提出的诉讼活动被称之为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了解了什么是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之后,...


·只有证人证词没有实物证据,这样能否定罪?
      只有证人证词没有实物证据,这样能否定罪? 一、只有证人证词没有实物证据,这样能否定罪? 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如果证人证言能够与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可以将其作为定罪证据;如果只有一个证人证言,而无其他证据佐证,一般不...


·预谋犯罪中止应当怎样处罚?
      预谋犯罪中止应当怎样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


·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吗
      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吗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


·哪些行为符合刑法中立功的规定?
      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如果犯罪人员有立功表现,法院在对其量刑时会考虑?对其从轻发落。但犯罪分子的行为是否可以被认定为是立功表现,就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判断犯罪分子的行为是否符合立功条件了。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哪些行为符合刑法中立功的规定,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刑法中规定的...


·刑事抗诉书包括哪两种?
      一、刑事抗诉书包括哪两种?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时必须制作抗诉书。按照诉讼种类的不同,可分为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和行政诉讼中的抗诉书。其中刑事诉讼中的抗诉又分为二审程序抗诉书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只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二审程序的抗诉书是地方各级人...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与认定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是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就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就会立案进行侦查。那你知道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吗,该罪是如何进行认定的,这些问题,我们下文都做了详细讲解,您有兴趣可以阅读。 一、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


·网络赌博参与判什么罪
      网上非法赌博可能会构成赌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抗诉不愿抗的原因有哪些?
      一、刑事抗诉不愿抗的原因有哪些? 1、以改判作为刑事抗诉的唯一标准,致使应当抗诉案件不敢抗诉 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抗诉工作总方针,一些检察院不能够正确理解、把握方针的实质,不能正确掌握坚决与准确的辩证关系,片面...


·醉驾刑事责任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醉驾刑事责任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


·一般洗钱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洗钱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一般洗钱罪是怎么判刑的? 洗钱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