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没钱支付清算费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没钱支付清算费怎么处理?
  
  一、公司没钱支付清算费怎么处理
  
  公司清算时没有钱支付清算费用的,是属于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形,公司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哪些?范围是怎样的
  
  (1)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
  
  (2)清算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
  
  (3)清算期间公司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以及审计评估费用;
  
  (4)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清算公司催收债务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另外,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清算费用还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怎么算?
      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怎么算? 公司如果破产了那么员工就一定需要在去寻找其他的工作,对于劳动者来说找工作并不是一件简单的时候,而且也可能会出现劳动者在短时间内不能及时的找到工作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国家是规定破产清算企业是需要给员工一定的补偿的,那么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怎么算? 企业破...


·企业破产清算排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排序是什么?现代社会,每天成立和上市的公司和企业非常多,而每天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清算的企业也非常的多。因此,我国的法律体系对这两方面的相关知识出台了许多详细而严格的要求。那么,今天,我们就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当企业难以为继,无法再经营下去的时候,企业破产清算排序是什么?公...


·破产清算试题破产清算两种方法是什么?
      破产清算试题破产清算两种方法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两种方法是什么? 可变现价值可以有两种途径获得: 1、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 2、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对于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调整。通过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引入可变现价值的概念,对于正确适用新会...


·股东未清算注销公司有什么后果
      股东未清算注销公司有什么后果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是公司解散后的清算义务人,因此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追究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民事责任。由于股东的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当对公司...


·公司破产重整是否优于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公司破产重整是否优于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破产是市场经济在竞争环境下出现的社会现象,不可避免,只能将损失降到最小。在法律的监督下,强制清算债务人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部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制度就是其中的破产程序,二者在实践中运用的也比较多,为了让您更好的了解它们,我们...


·公司破产后员工补偿金怎样计算
      如果公司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员工赔偿,可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


·公司被吊销后未成立清算组,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


·破产清算有哪些途径?
      破产清算有哪些途径? 一、破产清算有哪些途径? 一是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 二是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对于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调整。通过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引入可变现价值的概念,对于正确适用新会计制度的破产企业可以利用其账面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


·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
      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 破产申请重整的流程: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


·怎么做好债权债务清算
      怎么做好债权债务清算一、债权债务清算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创业资产经营公司...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是都要有吗
      是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可以从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入选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选取。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可以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代理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