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
  
  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二)逃税罪的主观要件
  
  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应当缴纳税款而故意逃避缴纳税款。因过失造成少缴或者不缴税款的,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三)逃税罪的客观要件
  
  行为人为逃避缴纳税款在客观上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
  
  所谓伪造帐证,是指仿照真帐簿、真凭证的式样、内容,制造虚假的帐簿、凭证,并怀着欺诈的偷税故意把它当着真的来使用(即以假充真,无中生有)的行为。所谓变造帐证,是指用剪贴、挖补、拼凑等方法,改变帐簿、凭证上所记载的项目、数量、日期等内容,使本来正确的帐簿、凭证改变成错误的行为。
  
  所谓隐匿帐证,是指将帐簿、凭证隐蔽和藏匿起来,以逃避税务机关查获的行为。
  
  所谓擅自销毁帐证,是指在帐簿、凭证法定保存期限内,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自行销毁帐簿、凭证的行为。
  
  所谓多列支出,是指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利润所得数额等行为。
  
  所谓不列、少列收入,是指不将经营取得的应税收入记入法定帐户核算,帐外经营;或者将应税收入转入其他非法定的帐户等行为。
  
  所谓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是指拒不按照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通知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
  
  所谓虚假的纳税申报,是指不依法如实申报其应税项目、数量和应税收入、所得等行为。
  
  (四)逃税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
  
  二、逃税罪是不是真正不作为犯罪
  
  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它是以不履行特定义务为构成要件的犯罪。也就是说,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行为人的行为但凡符合法律明文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都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因此,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成立必须以构成要件齐备为前提。
  
  而对于逃税罪来讲,不管行为人采取何种手段,其最终行为都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所以逃税罪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罪。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 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 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 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与认定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是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就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就会立案进行侦查。那你知道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吗,该罪是如何进行认定的,这些问题,我们下文都做了详细讲解,您有兴趣可以阅读。 一、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


·无期徒刑有缓刑吗?
      在审判刑事案件中,经常听见缓期两年执行等刑罚,这就给很多人一个疑问,缓刑是不是所以的处罚都可以适用缓刑,那么无期徒刑有缓刑吗?对于这个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期徒刑有缓刑吗? 无期徒刑是不存在缓刑的。 二、无期徒刑减刑情况 无期徒刑,...


·法律规定盗窃案犯罪中止有吗?
      一、法律规定盗窃案犯罪中止有吗?盗窃罪是有犯罪中止的,如果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的,就是犯罪中止。在认定犯罪中止的时候要注意以下问题:1、自动性的成立不以中止动机的伦理性为必要,不要求行为人基于真诚的悔悟彻底放弃一切犯意,只要行为人完全放弃该次特定犯罪的犯意即可。2、中止的原因多种多...


·一、醉驾拘役案底影响孩子以后吗?
      一、醉驾拘役案底影响孩子以后吗?醉驾导致拘役的案底一般不影响孩子以后听民事行为,但对于参军、考公务员等民事行为政治审查造成不利影响。刑事立案案底会跟公民人生档案一辈子,有此记录的人员,公民的子女成年后不得考取党、政、军、国企任意单位,政治审查记录会不合格。二、醉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拘役是不是要没收手机?
      拘役是不是要没收手机?拘役要没收手机,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它限制的是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拘役期间不允许用手机对外联系,但是可以通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在数罪并罚中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根据《看守所管理条例》来看,看守所收押人犯,应...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怎么罚?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怎么罚?在日常的生活中,总有那么一部分官员会利用自己在职位上的便利,执行一些指令和滥用自己的职权。如果此时对他人造成了利益或其他方面的比较严重的伤害,那么这个人就会触犯到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的罪行。所以,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怎么罚呢? 一、执行判决、...


·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后怎么处理?
      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后怎么处理?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后处理方式是退回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是无罪释放。故意伤害罪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是合法的,故意伤害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批捕,是合法的,检察机关对犯罪事实认定后,如果发现证据不足的,可以不批捕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检察...


·什么情况下判缓刑,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对于罪犯来讲,要是能够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缓刑的话,那这也是一种机会,毕竟在缓刑考验期间认真遵守相应规定,没有再犯新罪的话,那最终是可以不被执行原判刑罚的。那实践中究竟什么情况下判缓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情况下判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


·行政拘留是犯什么法了?
      行政拘留是犯什么法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发生,这种违法行为没有到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程度,但是会进行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批评教育以及行政拘留。那么具体来说行政拘留是犯什么法了?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进行行政拘留的认定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本站的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 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


·运输假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运输假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由于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要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因此本罪的主体实际上是伪造货币者以外的自然人。当然即便是伪造货币者以外的自然人,如果事先与伪造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