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一个房地产建设项目开始之前,开发商都会进行招标,那么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呢?很多人都对这方面的知识不太了解,为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相关知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阅读下文。
  
  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程序,按照一般做法,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工程招标程序如下:
  
  一、申请招标
  
  如果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列入了城市年度开工计划、开发商获得了土地使用权,领取了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完成了拆迁安置工作,施工现场具备了“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并且施工图纸齐备,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已落实,那么开发商即可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持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招标的“建设工程开工审批表”和招标申请书,开发商可向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登记、申请招标,并领取招标用表。开发商只有在获得招标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标。
  
  二、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开发商向投标人介绍工程情况和招标条件的重要文件,也是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综合说明,招标方式及对发包单位的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钢材、木材、水泥及其他主要材料(包括特殊材料)与设备的供应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及预付款的百分比,合同条件和合同文本,投标须知,招标人认为应向投标人明确的问题,招标文件附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编制招标工程标底
  
  标底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是审核投标报价、评价、决标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制定标底,使开发商预先明确自己在拟建工程中应承担的财务义务,从而安排资金计划。招标工程的标底可由开发商请有资格的概预算人员编制,亦可委托有营业执照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编,并在编制招标文件的同时进行。开发商必须把工程标底送当地合同预算审查机关确认,密封后再经当地招标管理办公室核准方能生效。
  
  当前,编制招标工程标底的方法很多,按其所用的基础数据不同,可分为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编制;以概算额或扩大综合定额为基础编制;以平方米造价包干为基础编制等。
  
  四、确定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投标函
  
  开发商完成标底编制后,即可决定采取何种招标方式,并在招标申请书中提出,经当地招标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开发商根据所批准的形式,发出投标公告或邀请投标函。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时,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开发商可视工程性质和规模,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人资格审查的目的在于了解投标人的技术和财务实力以及施工经验,限制不符合条件的单位盲目参加投标,以使招标能获得比较理想的结果。在公开招标时,投标人资格审查通常放在发售招标文件之前进行,审查合格者才准许购买招标文件,故称之为资格预审。在邀请招标情况下,则在评标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开发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注册证明和技术等级;
  
  2、主要施工经历;
  
  3、技术力量简况;
  
  4、施工机械设备简况;
  
  5、在施工的承建项目;
  
  6、资金和财务状况。
  
  如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投标人还须向开发商扼要说明对招标工程准备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外地建筑企业参加投标,还须持有建设工程所在地城市主管部门签发的投标许可证。
  
  六、招标工程交底及答疑
  
  开发商发出招标文件,招标人踏勘现场之后,开发商应邀请投标人的代表开会,进行工程交底,并解答疑问。工程交底的内容,主要是介绍工程概况,明确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工期要求,若要由开发商供料,则应说明供料情况,材料款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以及投标注意事项等。
  
  七、开标、评标和决标
  
  投标截止后,开发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开标。开标会议由招标人即开发商主持,邀请各投标人和当地公证机构以及招标管理部门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在预先准备好的表册上逐项登记。开标后,如果全部投标人的报价都超出标底过多,经复核标底无误,开发商可宣布本次投标无效,另组织招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开标后首先应排除无效标书,并经公证人员检查确认。然后由评标委员会从工程技术和财务的角度审查评议有效的标书。评审的标准是中标单位拥有足以胜任招标工程的技术和财务实力,信誉良好;报价合理。评标委员在评审各有效投标后,应按标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列出清单,并写出评估报告,推荐一、二、三名候选的中标单位,交给开发商作最后抉择。
  
  对一般不太复杂的工程,开发商可在开标会议上当场决定中标单位,同时公布标底,并通知未中标单位退回招标文件、领回押金的时间和地点。规模较大、内容复杂的工程,则应对开发商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中标单位,就技术力量、施工方案、机械设备、材料供应以及决定其标价的其他因素进行调查与磋商,全面衡量,择优决标。决标后,开发商应立即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开发商和中标单位应在约定期限内就签订合同进行磋商,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签订了合同,开发商的招标工作即告圆满结束。
  
  《招标投标法》
  
  第八条?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以上就是房地产招投标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参与房地产招标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在招标时一定要带上相关材料,认真做好每一件事。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他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一、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


·我国土地使用的方式有哪些,使用年限是多少?
      我国土地使用的方式有哪些,使用年限是多少?人们的生活栖息与土地不可分割,人们可以在土地上种稻谷,在土地上盖高楼,千百年来,土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财富。如今我国人口众多,基数大,水资源和土地资源都是非常紧缺。所以我们要有效的使用土地,注重土地的利用,因地制宜,增加土地的利用率。...


·征地补偿地类认定部门是谁?
      征地补偿地类认定部门是谁?征地部门发布征地补偿标准的时候,会根据土地使用类型进行划分,不同的等级对应的补偿款不同。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对土地类型进行认定就显得十分关键,这关系到补偿款的多少。那么,征地补偿地类认定部门是谁?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征地补偿地类认定的部...


·内蒙古征地补偿办法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内蒙古征地补偿办法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当代社会,征收土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可能都经历过征收土地这件事情,那么既然有征收肯定会有补偿,所以您对于补偿这个问题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内蒙古征地补偿办法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有哪些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 (2)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 (4)受让方须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原则。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的原则...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常会遇到土地房屋等因为转卖、继承、财产抵押等原因出现法人变化而需要进行法人变更手续的情形,可以明确的是,需要依法办理法人变更登记,否则就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土地使用权法人变更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


·最新网络诈骗案件管辖地是哪里?
      网络诈骗案件管辖地是哪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站建立者...


·民众应该怎么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民众应该怎么办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


·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各省市都有自己的城区规划,对于影响城市发展的就城区是会被拆迁的。为了当地加强当地与其他地区的联系,当地政府会兴修铁路、公路,借此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难免有大量的土地会被征收,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江苏征地补偿价格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是如何规定的? 一、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是如何规定的? 1、搬迁补助费(含电话、有线电视、空调、水表、电表、家电家私等搬迁涉及的一切搬迁费用) 拆迁人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人,本村户籍人口每户可享受搬迁补助费;...


·雄县征地补偿新标准相关法规政策
      雄县征地补偿新标准相关法规政策 雄县被划为雄安新区的一部分,赔付标准可能与以往的土地征收赔付标准有差异,雄县人民在划为新区后最关心的就是雄县征地补偿新标准,要想争取更多的土地赔付合法权益,首先要了解以往土地赔偿标准的构成内容和计算方法。可以参照对比之前河北省出台的相关拆迁赔付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