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可以撤销吗 ?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可以撤销吗
  
  ?一、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可以撤销吗
  
  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和辞职书一样的效力,就是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只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一方需要进行撤销,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那么是无法进行撤销的。为了维护劳动者或者是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可以因为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示公平这四个原因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解除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正常情况下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程质保期内措施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保期内措施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保期内措施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保期内措施主要有哪些? 一、服务及承诺内容 1、智能化系统提供为期24个月的工程质量保修期。 2、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合同内设备及系统非误操作情况下的维修、更换和保养服务。 3、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在保修期及试运行期内,在接到建设...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什么?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什么? 近几年工程建设在不断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工程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建筑工人们在为我们建筑高楼大厦。任何这样的工程在建造过程中都有一定的建造标准,只有符合质量指标的高楼大厦才对我们的生活有保障,那么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什么?...


·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最新版
      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最新版在工程领域,具体又可以细分为很多工程,每种不同的工程都有自己的验收标准。和普通百姓生活最接近的就是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国家的相关文件硬性规定,但是行业外的人士很难看懂文件,下面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为您讲述。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与三期妇女的,但是以下的情形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该怎么办一、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该怎么办 依据有关规定,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如下方式维权: 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


·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一、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


·证明劳动关系微信证据可行吗?
      证明劳动关系微信证据可行吗?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该规定明确将“电子数据”与书证、视听资料等并列作为单独...


·一、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怎么办?
      一、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怎么办?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可以协商解决,或者是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公司以简历和社保不一致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以简历和社保不一致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一、公司以简历和社保不一致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以简历和社保不一致为由辞退员工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法合同》第三...


·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结算资料的送交 据名律师介绍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工程量现场签证,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与办理结算相关的全部资料,并将上述资料汇总。承包单...


·续订劳动合同手续是怎样的?
      员工在与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当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想续订劳动合同,很多人在这个时候就会问,续订劳动合同手续是怎样的呢?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来看看我们的解答。 一、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