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该如何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该如何处理
  
  人在财力方面总有困难和危急的时候,这个时候就需要去借贷,但银行的借贷手续及时间往往让人无法等待,很多人就走上了借高利贷的道路。那么,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是否会构成犯罪,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
  
  这个都是不一定的,不过大多数向高利贷借钱,都是要有东西抵押或签借据,贷款的金额,要看抵押东西的价值或借据多少而定,否则别人不会轻易借钱。但当有了抵押时,可能贷款的期限相对会稍微宽松,而选择无抵押的高利贷,为了防止贷款出问题,高利贷的利息只会更高,条件也会越来越苛刻,很容易让借款的人负担不起。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二、放高利贷犯法么
  
  1、发放高利贷行为的司法认定
  
  民间借贷包括借入和借出两种基本模式。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中的“借出”。当前司法实践对发放高利贷这种借出行为,处理结果截然不同。放高利贷行为本身不入罪
  
  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1、放高利贷行为本身不具有刑事违法性。
  
  尽管高利贷存在不容忽视的社会危害性,尤其容易诱发其他犯罪,但高利贷易诱发犯罪并不等于放高利贷行为本身就是犯罪,它们之间是两回事。而且我国刑法除了 “高利转贷罪”以外,没有法律条文直接将放高利贷行为定性为犯罪,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不能将放高利贷行为与犯罪等同。
  
  2、放高利贷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放高利贷行为不但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而且具有刑事违法性。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兜底条款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认可这种观点的人逐渐增多。
  
  三、发放高利贷行为是否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如果个人或单位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且情节严重的,则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理由如下:
  
  首先,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是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
  
  其次,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放高利贷行为不同于普通民间借贷,以牟取高利为目的,逃避银行监管,违反了国家金融制度,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
  
  最后,发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非法经营罪。
  
  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
  
  一要合理地确定发放数额标准。发放高利贷的数额涉及本金、放贷额、获利额、非法获利额等方面要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二要合理地确定其他情形严重的标准。如是否属于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出借款项的笔数、累计金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放贷过程中是否具有其他非法行为等等。
  
  可见,借高利贷并不一定需要用东西抵押,具体情况还得看你所借金额的大小以及其他的一些赋予条件,但我们在这还是不建议您借高利贷,因为利息实在太高了;可以通过正规途径去借,比如到银行进行贷款等。关于借高利贷需要抵押吗的更详细内容,您可以登录网站进行相关了解。
  
  


·债权类合同保留期限是多久
      债权类合同保留期限是多久?债权的有效期是2年,但只要申请了强制执行,则该债权永久有效,除非被法院终结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


·怎样的借款合同有效
      怎样的借款合同有效 一、怎样的借款合同有效 民间借贷合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利益的保障。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可以明确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当发生纠纷时合同就是双方最有利的证据。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因合同的不规范而产生的纠纷比较常见。若想有效避免借贷纠纷,借贷合同的内容就必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定是怎样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这个罪名并不是特别的清楚,那么,什么情况下才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了?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


·好朋友借钱要不要借条?
      好朋友借钱要不要借条?好朋友借钱是否要借条,应当根据协商而定,一般为了证明借贷关系,是需要出具借条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


·怎样预防债务纠纷的发生
      债务纠纷也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款相关的问题所产生的纠纷,一般都是由于债务人没有如期还债所引起的,债务纠纷对债权人可能会产生不利,那么,债权人应该怎样预防债务纠纷的发生呢?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发生债务纠纷可以怎样解决,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怎样...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躬、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


·公司债券信用债券有什么区别?
       一、公司债券信用债券有什么区别? 公司债券信用债券的区别:发行主体不同、发行条件不同、担保形式也不同。公司债券发行人可以是公司,也只能是公司,但并非所有公司都有资格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公司主体角度来看,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可以量力发行。 二、可转换债券的特...


·公司欠债股东认缴金额不足怎么办?
      公司欠债股东认缴金额不足怎么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未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未经合理程序抽逃出资,构成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当承担瑕疵出资责任,于此情形,股东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向公司补足缴纳。在股东构成瑕疵出资情形下,股东实...


·债权人死后债权可以继承吗?
      债权人死后债权可以继承吗? 一、债权人死后债权可以继承吗? 债权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但是有抚养关系但无法律上父母之名的其他人不能获得债权的继承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对此作出了规...


·当兵退役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当兵退役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只要有债务人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都会受理。但是去法院起诉,并不一定会胜讼,因此去法院诉讼前准备好充足的证据。法院受理了后,会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若是公告期时间到了,债务人没有应诉,法院...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协议书 甲方:电话: 住址: 乙方:身份证: 住址:电话: 丙方:身份证: 住址:电话: 丁方:电话: 住址: 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 万元。 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