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一、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1、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人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预期利润和违约金。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所垫付的费用是否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律师认为,该部分费用若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则按约定,如无特别约定,应当具有优先权。
  
  3、发包人如果没有按照约定支付价款,那么承包人是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的。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工程款优先权是否能放弃
  
  无论是与发包人协议折价,还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法律规定都是承包人可以这样做。这也就意味着承包人可以不这样做,而放弃这一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承包人放弃这一权利,应当是其真实意思。如果是受欺诈、胁迫而放弃的,承包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民法典关于工程款优先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由于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故而无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是不能推卸抚养孩子的义务的,由于确定孩子的抚养费较为困难,相关国家司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一、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发生工伤有时候难免会影响到以后的劳动能力,有影响就有必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可是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如果对首次鉴定的结果有异议怎么办,劳动能力鉴定要再次鉴定吗?关于这些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讲解。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首先,应...


·误工费税费是否需要缴纳误工费税费不需要缴纳
      误工费税费是否需要缴纳误工费税费不需要缴纳,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最低多少钱一天根据当事人实际工资损失数额确定,在《人身损害解释》中,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


·劳动争议一般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一般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劳动仲裁管辖的确定。 1、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当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时,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优先管辖权。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发生时,如果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起...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条件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条件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


·如果有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如果有劳动合同能辞职吗?有劳动合同同样也是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


·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吗?
      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


·辞退符员工符合什么条件才是合法的?
      辞退符员工符合什么条件才是合法的? 一、辞退符员工符合什么条件才是合法的? 辞退符员工符合劳动者方面存在的过错,或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条件下才是合法的,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个人可以申请赔偿吗?
      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个人可以申请赔偿吗 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


·工伤八级伤残在重庆应赔多少钱
      工伤八级伤残在重庆应赔多少钱按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公司提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么确定
      公司提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么确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