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虚假广告罪既遂怎么量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虚假广告罪有哪些特征1、虚假广告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广告。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后就存在广告,广告的种类很多。本罪所指的广告特指商品经济广告。即广告主体借用传导媒体向公众传递商品和劳务信息,引起消费者注意,并试图说服其购买或使用的公开宣传活动。广告经营管理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有关规定,任何广告经营者必须经过专门的注册审批登记。传播广告必须经过一定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禁止制作、传播虚假广告。本罪侵犯的正是上述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包括对商品的性质、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售后服务,以及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等做不真实的、带有欺诈内容的宣传。虚假广告的欺诈手段包括:利用虚假的证明、证件行骗;挂靠知名企业及有关单位行骗;利用具有一定权威的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行骗;利用社会知名人士行骗,等等。3、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构成。所谓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经济组织或个人。所谓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实的广告而故意作虚假宣传。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一般都具有营利目的,但其他目的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网络上或者电视上存在着一些广告,广告必须是按照真实的情况来进行宣传的,如果是存在虚假广告,将按照虚假广告罪进行定罪量刑。
  
  
  


·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
      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


·刑事案件多少金额立案?
      刑事案件多少金额立案? 一、刑事案件多少金额立案? 1、盗窃案 个人盗窃数额达到7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均立为刑事案件;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包括什么
      其实从字眼上看,就可以看出。这是两种不同的处罚。前者是触犯了行政法及其相关规范,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强制措施。前者是真真正正的处罚,是实施违法行为之后,被相关人员处理完了,再下的结论。这是一种执行状态了。后者只是一种临时的强制措施,目的在于更好地查明事实,防止危害社会的事情再...


·偷盗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偷盗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怎么罚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怎么罚 我国很多未成年人之所以能够染上毒瘾,就是因为生活当中有一些犯罪嫌疑人诱骗未成年人,告知未成年人吸毒可以减肥,或者是在未成年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欺骗未成年人吸毒。这已经构成了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


·假想防卫时防卫过当的情况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假想防卫时防卫过当的情况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在假想防卫案件中,由于过失而造成危害后果的,只有刑法分则中明文规定处罚这种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否则,即使因过失导致了一定的危害后果,也不应要求行为人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二、假想防卫的处罚1、假想防卫不应以故意犯罪...


·挪用资金罪认罪辩护词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认罪辩护词是怎样的挪用资金罪罪轻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又:案件应当认定被告人构成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案件应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被告人有其他酌定从轻情节的例如:被告人未将所挪用的资金用于改善自家贫困的生活,被告人认罪态度积极,自始至终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等。根据最高人民...


·两人斗殴构成刑事犯罪吗?
      打架斗殴的行为如情节严重者,如给他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给社会风气造成严重的恶劣影响等,是属于犯罪行为,应该对犯罪嫌疑人处以刑罚的处罚。那么两人斗殴构成刑事犯罪吗?两人斗殴属于刑事犯罪的标准是什么呢?本文本站的我们就给您普及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您在生活中避免此类违法行为,共同促进...


·诈骗罪多少数额可以立案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具体如下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


·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询问犯罪嫌疑人吗
      一、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讯问犯罪嫌疑人吗? 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不一定会询问犯罪嫌疑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等情形下,可以讯问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五条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