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远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租金是多少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开远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租金是多少钱?
  
  一、开远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2019年开远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可以参考2019年3月28日开远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开远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开政发〔2019〕20号)文件,此文件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1、根据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并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之一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人群(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公租房保障对象应为:
  
  (1)城区内城镇户籍(东至东联村、南至白土墙、西至926医院、北至雨洒范围内。下同)的特困供养人员和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最低收入人群;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人员、引进人才、外地新调入职工或挂职人员等;
  
  (3)城区内有稳定职业的开远籍进城务工人员和非开远籍外来务工人员;
  
  (4)成年子女与父母在同一户口薄,如果父母有房,子女无房,或子女有房,父母无房,无房一方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
  
  (5)成年子女和父母已合租一套公租房,但所保障的房屋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的,成年子女或父母未租房的一方可以申请;
  
  (6)未年满18周岁的孤儿和虽然年满18周岁,但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其监护人保证承担公租房租金的前提下可代其申请;
  
  (7)符合条件的其他群体。
  
  3、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公租房保障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房屋条件:
  
  (1.1)无房(包括住房和商铺)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特殊情况超出面积辐度可控制在10%以内)。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住房:
  
  (1.2.1)唯一住房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2.2.2)离婚时房屋已进行分割且在民政部门备案或法院判决,但因房产在抵押中、对方不配合等情形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2)经济条件
  
  (1.1)原则上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2人以上(含2人)家庭月收入按照不高于家庭实际人数乘以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计算(个税起征点的85%)。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1.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车辆条件为:一是自有非营运车辆价值在18万元(含18万元,以购车发票或车辆购置税票为依据)以下;二是自有客运或货运车辆价值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购车发票或车辆购置税票为依据)以下。
  
  二、开远市公租房租金是多少钱?
  
  1、租金标准以元/平方米为计租单位,按建筑面积计收。最低收入家庭1.10元/平方米,中低收入家庭分别按不同地段市场租金不超过70%的标准收取。
  
  2、最低收入家庭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不再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对已收取的,承租人退房时租住未满5年(含5年)将退还维修基金,超过5年的不予退还。
  
  3、收租金的时间,以交钥匙日期为准,每月1日至15日办理完手续并完成钥匙移交的从当月起租,每月16日至月末日办理手续的从次月起租。
  
  4、在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原则上一次性缴纳一年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和预存电费。
  
  5、承租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及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费等。
  
  


·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没房住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没房住怎么办?对于一些离异家庭来说,受伤的总是小孩,比如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没房住怎么办?这不仅是关系到小孩居住的问题,其实也是对夫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问题,我们知道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拥有的共同财产是有平均分配的权力的,离婚后又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将为您解答。离...


·怎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人都希望拥有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办法付全款,这些买房的,我们现在生活压力很大,每个人手里都没有这么多的积蓄,那么在买房当中贷款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尤其是办理房产的抵押贷款。那么如果我们真的有一天需要去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话,是需要什么样的条件以及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二手房的房价低,这是和普通的商品房相比较来说的。如果单独就二
      二手房的房价低,这是和普通的商品房相比较来说的。如果单独就二手房来说,对我国普通公民几十万的数额这并不是一个小的数目。所以购买二手房也是按揭付款的比较多。如果公民决定购买二手房的话,肯定在购买的时候就需要考虑一下,二手买房子银行货款怎么划算? 一、二手买房子银行货款怎么划算? 房...


·买房首付多少合适,怎么计算
      一般来讲,买房时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和首付一部分,剩下的则贷款慢慢还。一般来说一个普通家庭承担不起付清全款的压力,会选择贷款买房。那么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合适?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相关的知识。 一、贷款买房多少合适 贷款买房就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关于房屋抵押贷款的相关申请,并且提供合...


·合同到期租客要对房东提前多久说不租了?
      合同到期租客要对房东提前多久说不租了? 一、合同到期租客要对房东提前多久说不租了?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租赁房屋的,要提前多少天通知房东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 《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


·购买二手房审查哪些方面
      总结了一下近来发生购买二手房被诈骗的案件,其中多数都是因为购房者在实际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太过匆忙,没有对售房者的一些文件、资格作出审查。那具体来说,要是购买二手房审查哪些方面是比较好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二手房审查哪些方面 买卖二手房很容易产生各种纠...


·被继承人去世使用权房如何继承分配
      被继承人去世使用权房如何继承分配 一、被继承人去世使用权房如何继承分配? 使用权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为被继承人只有房屋使用权,房屋使用权是不能继承,可以继承分配的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


·“住改非”房屋,拆迁的补偿模式,有哪些?
      “住改非”房屋,拆迁的补偿模式,有哪些?  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住改非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三种,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


·现在很多重庆市民都喜欢买二手房,这样可以尽快的拿到房子,并且
      现在很多重庆市民都喜欢买二手房,这样可以尽快的拿到房子,并且价格也比新房优惠不少。虽然中介为二手房买卖双方提供了服务,但是作为买方和卖方,还属于应该掌握些相关政策。否则容易引发这方面的纠纷和矛盾。那么重庆二手房买卖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重庆二手房买卖政...


·我国多套房产税如何征收?
      如果我们拥有多套的房产,那么在政府征收我们房产税的时候应该如何交纳税赋呢?为了让您更具体的了解多套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您讲解多套房产税如何征收。 一、纳税义务人:以拥有名下房产的计税家庭或机构为纳税义务人。 二、计税家庭:夫妻、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的成年子...


·转租房屋也就是俗称的做“二房东”,这种现象在生活中经常出现。
      转租房屋也就是俗称的做“二房东”,这种现象在生活中经常出现。那么转租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是否可以任意的将房子转租给别人呢?如果符合转租条件,并且将房屋转租给别人,那么转租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转租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转租的概念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