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法是什么,具体内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法是什么,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民法典?
  
  我国目前没有出台过土地承包民法典,土地承包合同遵循的法律为《民法典》与《土地承包法》,如果发生了土地承包的合同纠纷,可以参照以上两种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二、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四百七十八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土地承包方中关于合同的法律规定
  
  我国《农村土地法》第四百七十八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
  
  


·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宁夏有着“塞上江南”的美誉,矿产丰富,地貌多样。政府为了公众的利益会征用一部分土地进行合理利用,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今天我们就为宁夏的朋友带来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希望对宁夏的朋友面临征地的朋友能有所帮助。 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第...


·原告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么?
      如今夫妻在异地生活的情况比较普遍,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经常看到那种小两口来打工的情况,此时他们的户口其实本不在该城市。如果有离婚打算的话,就想要在异地解除婚姻关系算了。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么?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原告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么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


·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地税局征收哪个税费?
      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征收的是哪个税费?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1、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包括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条件有什么?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条件有什么? 一、土地承包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在一些农村,有些村委会随意强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1、经发包方、承包...


·无效婚姻宅基地如何取得?
      一、无效婚姻宅基地如何取得?无效的婚姻说明双方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要申请宅基地都是不能获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


·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方面?
      征地补偿包括哪些方面①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②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③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


·潍坊宝通街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潍坊宝通街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实际上潍坊市区的市民们都是应该清楚的,现在宝通街一共是分成新旧两种不同的,但是根据潍坊市相关工程的规划图纸来看,不论是新宝通街还是老宝通街,目前都被潍坊市政府列入了要征用的范围当中,所以在宝通街居住和经商的这些民众们会比较关注潍坊宝通街征地补偿的...


·这种土地为啥不给确权?
      这种土地为啥不给确权? 一、能不能擅自开荒? 大家都知道开荒地是不能随意开荒,在没有经过集体允许的情况下开荒是违规的。 如果你看好这片地并且保证一直是荒地你就可以去申请承包,通过合理的方法取得其承包经营权。 相关政策:《土地承包法》第46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


·外地办暂住证需要多长时间能下来
      暂住证现在已改成居住证了,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特殊情况的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为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房屋登...


·房地产开发商资质到期怎么办?
      房地产开发商资质到期怎么办?可以办理延期,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房...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久?
       摊销对于会计行业的人来说是经常会提到的,一般对于一个公司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都需单独核算,都是要按要求计提摊销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是多久呢?这还是要看合同是怎么样签定的,有合同的不少于5年,无合同的不少于10年,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根据《税法细则》第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