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债务?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债务?
  
  一、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一般由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二、公司法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债券)是公司债的一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债券持有人有权依照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广义的可转换公司债是指赋予了债券持有人转换为他种证券权利的公司债券,...


·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一、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


·罚款通知单怎么写?
      罚款通知单怎么写? 如果有人违反了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会对违反规定的人作出处罚,以及罚款当然行政机关在作出罚款的同时还会给行为人一份罚款通知书,那么您知道罚款通知单怎么写吗?我们下文介绍了一篇罚款通知单格式,供您了解。 罚款通知单格式 _________罚[ ] 号 当事人...


·公司债券资本成本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债券资本成本的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资本成本的内容有哪些? 资本成本指企业筹集和使用资本而付出的代价,通常包括筹资费用和用资费用。 1.筹资费用,指企业在筹集资本过程中为取得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如银行借款的手续费,发行股票、债券等证券的印刷费、评估费、公证费、宣传...


·企业如何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企业如何通过诉讼追讨欠款企业之间存在欠款的情况其实是很正常的,而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损害到企业本身的利益,影响到正常的经营,最好是事先采取措施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而对于已经存在的欠款,企业也是可以采取诉讼方式来追讨的。那通常企业该如何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公司负债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承担吗?
      公司负债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承担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负债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承担吗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


·遗产执行人不还债务可以进行起诉吗?
      遗产执行人不还债务可以进行起诉吗 可以进行起诉处理。 立案 1、一般情况下,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诉讼费的缴...


·一、债务人恶意逃债该怎么办?
      一、债务人恶意逃债该怎么办?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


·个人债务可以转让吗?
      个人债务可以转让吗? 个人债务一般表现为民间借贷或者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是有合同和信用的联系所以比较规范,而亲戚朋友之间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不会出具书面字据等等,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一般的债务转让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对于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


·借款人自有资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借款人自有资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自有资金计算公式 自有资金指的是自有流动资金,即所有者权益扣除固定资产等其它资金占用后的,用于营运周转的自有流动资金。扣除全部自有资金显然存在问题,企业的自有资金中有大部分是用于固定资金投资的,并不是用于流动资金,应该是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中...


·欠款起诉委托书怎么写?
      欠款起诉委托书怎么写? 一、欠款起诉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人:_____性别:_____ 年龄: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