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有哪些?
  
  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该批复还规定: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果。
  
  三、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三)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四)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实践已充分表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从根本上损害了群众利益,给经济生活和社会安定造成了严重危害。按照国务院(1998)第 247号令第18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这是因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本身是违法行为,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也是不合法的,参与者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四、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五、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六、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七、高利贷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由此可见,高利贷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债权债务抵销包括什么条件?
       如果债权债务到期时,可以相互抵销。债权和债务人互相具有这两种关系是抵消的基础。其中有一个不合法,就不能抵消。债权债务抵销包括的条件是抵消的债务是同种类的标的物。可以是货币、实物等。如果是特定物,不允许抵消。下面来具体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


·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一、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1、借款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为贷款人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等确定的借款种类,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 2...


·出借人把借条转给他人合法吗?
      出借人把借条转给他人合法吗?出借人如果协商一致将借条转给他人,那么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债权转让是合法的,但应将债权转让情况通知债务人,最好的办法是和欠钱的人、接受借条的人一起签订一份债权转让合同,就合法了。借款人还款时一定要“还给”借款合同或者欠条等凭证上载明的出借人,除非出借人出...


·法律规定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一、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法律规定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一、企业间借款可以吗? 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 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


·如何判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判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7...


·省公积金贷款审批要多久
      省公积金贷款审批要多久 公积金完成审批一般需要2~3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则要求不能大于三个月放款。 公积金贷款的时间进程: 1、公积金贷款如果无需复议,一般在提交材料后需要半个月左右可以审批通过。 2、审批通过后要办理过户,在过户手续办完之后大约7~10天放款。 《住...


·网友欠钱2023不还怎么办?
      网友欠钱2023不还怎么办? 一、网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偿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支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


·合同格式条款的优点是什么
      合同格式条款的优点是什么?1、降低缔约成本,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益,节省交易时间。2、格式合同可以预先分化风险,维护交易安全,预测潜在的法律责任,将风险转移给第三人,这是格式合同的安全价值。3、对于不特定当事人具有公平的价值。4、格式合同的采用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加强对经济的干预,...


·疫情银行贷款延期还款可以吗?
      疫情银行贷款延期还款可以吗?可以申请,最新的政策中明确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


·应付欠钱不还的朋友怎么办?
      应付欠钱不还的朋友怎么办? 一、应付欠钱不还的朋友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


·一方婚前借款算共同债务吗?
      一方婚前借款算共同债务吗?不属于。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债务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生活中用于家庭共同支出的项目譬如购买生活用品、子女学费、生病医疗费用等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