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人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什么人有农村土地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3)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4)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时,第七条规定,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服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2)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3)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回本村的人员。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哪些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各项权利为法定权利,不得随意变更。而合同权利依双方当事人约定,难以避免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等行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造成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期限较长.比较稳定。而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也容易发生变化。承包人作为用益物权人,可以对抗发包人的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被任意剥夺,承包地被违法收回后,可以要求返还。而合同有可能随意解除,承包地被违法收回的,承包人虽有可能获得金钱赔偿,但返还承包地并不必然。承包人可以以用益物权人的地位直接对抗第三人的侵害,包括政府的违法干预。比如,承包人可以据此抵 制“一乡一品”等干预经营自主权的政府决定。承包人依用益物权享有自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基础,任何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而依合同关系难以形成流转的基础,而且往往受到对方的限制。在征地补偿时,承包人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而不是仅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忽视。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


·杭州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有哪些?
      杭州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有哪些?一、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怎么办理?现在很多人都会购买二手房,在签署合同,缴纳完房款后,就得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这里会涉及到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只有全部完成过户后,新的购房者才享受真正的产权。土地使用证过户得到土地局办理,那么,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怎么办理?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


·的果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的果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目前就我国部分的果树征地补偿标准是: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忠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忠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国家如果需要征收土地的话,那么公民是不能够拒绝的,并且,公民是需要积极地配合政府的工作的。当然,政府也并不是白白的征收他们的土地需要给予一定的金钱补偿,很多人对此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忠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忠县征地补偿的...


·息邢高速正阳征地补偿会议的内容是什么
      息邢高速正阳征地补偿会议的内容是什么征地补偿是国家在征收土地用于经济建设时,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偿的行为,征地补偿是国家对居民关心关怀的充分体现。息邢高速公路已于招标完成,对于该土地上原有居民的补偿,息邢高速正阳征地补偿会议也做出了商讨。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会议做出了什...


·什么条件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成立
      什么条件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成立我们都知道资产分类一般分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土地使用权一般都是属于外购的无形资产,既然是无形的资产那么实现条件和使用权执行条件在计算和产生条件方面存在会很多的疑问。那么我们在购买土地时,什么条件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成立呢。 一、新会计准则规定 ...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我们将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


·在外地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一般从原则上来说是需要到其中一方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进行才行的,但是当前有许多夫妻由于发展的需要,所以并不会待在同一个地区不会一直在老家进行发展,所以可能会需要在异地办理离婚,但在外地办理离婚的话很多人都不知道要如何进行,那在外地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呢? 在外地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 ...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1、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不能进行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将地上建筑物以出租、赠与、继承、遗赠的方式转移与他人,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但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包括不能进行继承。   2、...


·农村宅基地可以空闲不用吗
      一、宅基地可以空闲不用吗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规定: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宅基地收回流程是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