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既遂怎么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刑法条文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假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假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假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假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171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在上述处刑规定中,对应出售、购买或者运输假的货币罪的数额要求,本罪的“数额巨大”也应指币值3万元以上或者币量3000张以上。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指以下情形:(1)共同犯罪的主犯;(2)购买假的货币后投入市场流通的;(3)以前因犯本罪受过刑事处罚又实施本罪的。情节较轻一般是指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属于共同犯罪的从犯,没有造成什么危害结果的发生等情况。(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假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假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假货币而仍然购买或者换取。(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立案标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假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假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追诉。(四)、相关说明一、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本罪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同时还侵犯了金融机构的财产所有权,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通常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本罪不强调犯罪目的,也没有规定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只要有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一经实施便构成犯罪。本罪是对金融从业人员购换伪币犯罪所作的特别规定,法定刑重于一般的出售、购买伪币犯罪。二、按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5月8日发布的《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农村合作基金会人员不属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故不可作为本罪主体。本罪涉案金额从4千元即成立,3万元以上的即判定为严重事件。所以警醒所有从事金融银行的人员对其职业需要做到不坚守自盗,因为这个是属于知法犯法情节相当严重。同时这类型的事件一般存在数罪并发的情况。千万不要让自己陷入旋涡中。
  
  
  


·工地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地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首先,根据上文工伤鉴定标准,骨折工伤应当属于十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参考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关于“用人单...


·女职工休完产假就离职合法吗
      女职工休完产假就离职合法吗休完产假就辞职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划算的。根据我国《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


·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的内容有哪些
      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的内容有哪些 我们知道,土地根据其用途划分为不同的性质,并且土地的使用或者出让年限根据用地性质的不同也不相同,而工业用地是土地使用性质中的一种,那么,什么是工业用地呢?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什么是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是...


·劳动合同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最常接触的一类合同,一份劳动合
      劳动合同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最常接触的一类合同,一份劳动合同内容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您的自身福利与保障。那么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相信不少朋友并不是很了解,而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想必也是您对于这类问题中最关心的部分。今天就请您阅读这篇我们整理的文章吧。 一、什么是劳动合...


·劳动法辞职补偿标准是多少?
      许多劳动者在遇到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主动辞职的时候并不知道劳动法辞职补偿标准的事情,因此造成了自身的利益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整理了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补偿标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一、劳动法辞职赔偿: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实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和约定的工资报酬来进行计算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国企没有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国企没有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平时工资的3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


·劳动纪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劳动纪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纪律)。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4.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


·申请工伤鉴定到做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
      很多人在工伤事故后会要求工作单位进行 赔偿,但是在追要赔偿金前,当事人必须申请工伤鉴定,然后再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整个流程需要多长时间。那么,申请工伤鉴定到做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 一、工伤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 工伤鉴...


·员工合同到期时处于三期如何处理?
      员工合同到期时处于三期如何处理? 在劳动合同期限解码之后,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希望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若员工合同到期时处于三期如何处理?一般来说,若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且职员也没有违反既定的法律的规定,此时用人单位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员工合同到期时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