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若是强奸未遂一般怎么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若是强奸未遂一般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反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 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第二百三十六条同时也规定了对强奸罪的量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至于强奸未遂如何判刑,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强奸未遂如何量刑,而是给了法官自由裁量权,在强奸既遂的基础之上减轻处罚。二、强奸未遂的情形有哪些(一)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能犯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二)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同时,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
  
  
  


·普通人怎么判断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很可能就出现在普通人身边,因为法律知识薄弱的民众正是骗子行骗的对象。普通人怎么判断非法集资?以下是非法集资的特征,除了记住这些特征外,最重要的其实是防范意识,绝不能相信会有高额回报的好事,也不能把钱交给他人。即使是有血缘的人也可能成为骗子,这在案例中并不少见。 一、辨...


·法院开庭缺席会怎么判?
      法院开庭缺席会怎么判?法院开庭缺席会律所现有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判决,两次无故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但民事案件一般不会用这种手段,会缺席审判。需要履行判决书的内容。第一,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通常不会支持赔偿双倍房钱的要求,因为该数额过高,法院可能适当判决你支付一部分违约金...


·知识产权法侵权判定标准是什么
      知识产权法侵权判定标准是什么?(一)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二)侵权行为务必清晰界定;(三)侵权行为必须是以营利性为目的;(四)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由侵权方的主观过错所致。二、知识产权具有什么的特征?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


·对方先动手打架致人轻伤怎么判
      打架对方先动手造成对方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自诉案件宣判后新证据可以再次起诉吗?
      自诉案件宣判后新证据可以再次起诉吗?可以,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


·诈骗1万元能判几年
      如果是个人诈骗1万,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的数额标准进行了补...


·停运损失法官怎么判决 ?
      停运损失法官怎么判决 ?一、停运损失法官怎么判决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但是需要进行相应的举证。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


·教师诋毁学校被判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如果是在网上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的话一般是需要根据情况的严厉程度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关于教师诋毁学校被判是怎样规定的很多人有疑问,侮辱和诽谤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侮辱诽谤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是怎样的。 一、教师诋毁学校被判是怎样规定的? 1...


·行为人私自盗墓怎么判?
      行为人私自盗墓怎么判?刑罚轻则三年,没有上限,重至死刑。盗取那些有历史意义,有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址或者较古老墓葬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处相关罚金。如果情节比较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较低,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相关罚金。个别情节比较严重的盗掘行为,...


·盗刷国外信用卡判几年?
      盗刷国外信用卡判几年?《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形式有哪些?
      1.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撤销判决分为判决全部撤销、判决部分撤销及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种情况。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